河南深化司改 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2016-10-14 18:35:1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李丽静
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由集中管辖改为相应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受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对外公布,该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省法院将全部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将原来分散在民事、刑事和行政庭的涉知识产权案件集中交由一个庭审理。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随后,河南省高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5个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高院之一,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河南省高院将郑州市中院和洛阳市中院列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法院,并积极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协调,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配合郑州、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做好知识产权“三合一”刑事审判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
据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配合这次深化改革,河南省高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和指导监督。各中院也将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指导本辖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及“三合一”推进工作。根据方便诉讼、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试点中归郑州、洛阳中院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改为由相应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受理。同时,他们还将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增加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作为河南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从明年1月1日起,该省的知识产权案件案号单独编制,案号中的类型代字为:知民/知行/知刑。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将原来分散在民事、刑事和行政庭的涉知识产权案件集中交由一个庭审理。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随后,河南省高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5个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高院之一,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河南省高院将郑州市中院和洛阳市中院列为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法院,并积极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协调,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配合郑州、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做好知识产权“三合一”刑事审判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推进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
据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配合这次深化改革,河南省高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和指导监督。各中院也将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指导本辖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及“三合一”推进工作。根据方便诉讼、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试点中归郑州、洛阳中院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改为由相应的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受理。同时,他们还将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增加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作为河南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从明年1月1日起,该省的知识产权案件案号单独编制,案号中的类型代字为:知民/知行/知刑。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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