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法院进高校开庭审理污染环境案
2016-10-14 14:4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 作者:纪胜利
  “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席!”随着书记员宣布,10月12日下午两点半,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欧陆模拟法庭,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斗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来自该校研究生院环保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等二百余名师生、西安市检察院、碑林区、莲湖区、长安区、未央区检察院的民行科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审理。

  此次巡回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排放污水引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002年,原告赵某承包了长安区高桥街办某村35亩土地,在土地上栽种了速生白杨树。2013年被告长安区高桥街办修建的排污管道污水排放到赵某承包的土地里。赵某诉称排污行为造成了自己承包土地硬化、变质,并且造成了大量树木死亡,要求被告长安区高桥街办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00万元。法庭辩论激烈而精彩,双方律师在法庭指挥下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台下的师生们也都听得津津有味。

  庭审中,经过法庭释明原告当庭申请土地污染的因果关系鉴定、财产损失数额鉴定。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并与师生、检察官们就他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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