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庭长的担当
——记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郝守军
——记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郝守军
2016-09-27 15:31: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雷德亮 李志良
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郝守军率领的高院部分执行人员,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钱建军带领的部分执行人员和桥西法院领导及全体执行人员,历经5个半小时,对13件执行疑难案件逐一进行了“会诊”,分别拿出具体执行措施。
桥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延炜汇报了一起关于车辆购买确认权纠纷执行案件:赵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在婚前购买一辆小轿车,婚后刘某凭相关证件私自将该车以6万元卖给李某。
赵某认为该车是自己婚前财产,刘某无权处置,要求李某返还车辆。李某称可以返还车辆,但要求刘某将购车款退还。因协商无果,赵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期间,赵刘夫妻因其它矛盾提起离婚。
一审法院驳回了赵某诉讼请求,二审改判李某将车辆还给赵某,刘某将售车款6万元还给李某。但执行中发现刘某已将售车款花光,并且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因购车款无法退还,李某拒绝返还车辆,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大家综合分析认为,这是密切关联的一个判决产生两个执行案子,一个是赵某要求返还车辆,另一个是李某要求退还6万元购车款。
因该案发生在赵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可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如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案件若干规定,可依法中止执行;如赵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依法执行其财产。如赵某不服,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可依法对执行异议审查,如异议不成立,驳回其异议请求,告知其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导入其他法律程序。” 郝守军说。
郝守军任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一年多来,跑遍全省11个中院和34个基层法院,“会诊”执行疑难案件750多件,从而使河北的进京访案件,从前些年全国的名次倒数,跃入先进行列。
蓄良心能
“做人得有良心,这是底线,但要做个好的执行官,光有良心还不够,得有具备做良心事的本事。”郝守军常说。
郝守军平时十分注重对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学习,大多条文熟透于心,张口可说出什么法律法规的几条几款怎么规定的,甚至是最高院哪位领导在什么会议上就某种执行情形的解决方法,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往往令其他执行人员由衷生出敬佩之意。
他还针对不同的执行疑难案件,研究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一名记者在参与他主持的会诊执行疑难案件后感叹地说:“在郝庭长面前,好像没有一件执行疑难案件把他难住。”
2014年12月8日,是郝守军走上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岗位的第一天。他在信访人激昂的叙述和控诉中陷入沉思:像这样案情复杂、长达10年未能解决的执行信访案件全省法院到底有多少?
于是他召集全庭人员详尽统计,一件一件列出台账。摸清情况后,他决心先从掌握的几件疑难复杂、长期解决不了的执行信访案件入手,一件一件地“啃骨头”。
2006年8月15日郑某申请执行雷某、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内容为雷某、马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郑某位于某县某商城内商铺68间。
该案从判决内容上看似乎十分简单,但执行中由于执行法院的错误理解,使该案错误地扩大了执行内容和范围,近10年时间执行法院先后作出19份执行文书,把一个原本简单明了的案件执行得乱麻一团,斩不断、捋还乱,造成双方当事人意见极大,不断上访。2009年高院曾对该案进行督办,但因种种原因没能解决。
郝守军运用熟练掌握的大量执行法规知识,在黑板上划图作出演示,引导全庭采取解剖麻雀办法,抽丝剥茧,从不同法律关系、法律层面进行分析,找出案件执行当中最根本的症结:执行法院将租赁权与所有权混淆,执行方向偏移,致使案件越执行越乱,越执行越偏离生效判决内容。
症结找到后,他们依法作出裁定:撤销该中院和执行法院系列执行裁定,指定其他法院执行,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多次向河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某执行法院长期扣压执行款10万元,强烈要求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郝守军便派执行员吴殿国进行调度督办。执行法院报告的情况是:王某在该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不存在王某所反映的问题。
郝守军疑惑必有内情,让吴殿国前去深查细究:王某在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履行判决义务。之后王某发现被执行人对该县医院有到期债权,且不积极主张,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使代位诉讼权,将县医院起诉至法院,主张34.8万余元工程款。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10万元结案,经双方同意法院制作了调解书,随后县医院将10万元打到法院账户。
因代位权诉讼案未申请执行,10万元仍在法院账户上。时隔不久,王某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案件执行终结。
王某想通过行使代位诉讼权,多得10万元的小算盘在精明的法律执行人面前露了馅,不仅没有多得到钱,王某还受到法律的惩罚。
做良心事
郝守军把办理的每一件执行案件,当作是对法律的负责,更是对自己良心的一次考评,竭尽全力做好工作。案件办不好,他就心里不踏实,像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2015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郝守军带领本庭及本院其他部门5名人员驱车前往某基层法院,为一执行案件做和解工作。
当天的雾霾严重,能见度只有50米,高速公路封闭,只能沿省道前往。一同前往的同事提出,这样走太危险,还是改天再去吧。郝守军坚定地说:“不行,我们与当事人说好今天去,不能不讲信用,改天再去可能就解决不了。要是那样,咱们良心上过不去。”
原本两个多小时的路程,硬是走了7个多小时,到达法院后,又马不停蹄地与中院和执行法院同志一起赶往当事人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展开和解工作。
原告与被告为兄妹,原告系精神病人孤身一人,其大姐作为监护人与被告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原告的一座旧宅基地让被告盖房使用,被告负责原告居住和日常生活,待原告百年后,房屋和宅基地归被告所有。
按照协议履行了3年后,原告的二姐以对遗赠抚养协议不知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定遗赠抚养协议无效,后又起诉要求返还宅基地及原有房产,均得到法院支持。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突发脑溢血住院后病故,家属将被执行人遗体抬至法院大门口鸣冤闹事。
郝守军和同事们经过反复协调,双方当事人看到省高院的同志冒着艰辛和危险为老百姓办事,双方主动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多年的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让郝守军费尽心思的一案是,张某等4人申请执行赵某及某电梯安装维修中心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2011年8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5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两电梯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吊销,原法定代表人因合同诈骗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致使该案长期无法执行。
为此,张某等4人到处上访,郝守军接访后,了解到信访人家庭确实困难,受伤后又得不到实际赔偿。他调度中院和执行法院,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在采取必要执行措施后,案件有了新进展:被执行人赵某同意筹措部分款项履行义务。
鉴于此情况,郝守军主动协助两级法院三番五次到市县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终于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加上被执行人筹措的9万元,共15万元彻底解决了该案,申请执行人感动得痛哭流涕。
担良心责
郝守军常与下属说:“法律赋予我们执行监督职责,我们必须对法律负责,以良心担责,不被任何情势所左右,真正让老百姓在执行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
刘某父子开办一公司,2000年初该公司分别向孙某和周某借款未还,经法院判决,刘某父子的公司承担债务共计260多万元。
某中院将两案提级合并执行,执行中,某中院查明刘某父子还另开办三家公司,且财产之间有一定关系,遂以刘某父子公司财产均系刘某父子家庭财产为由,裁定追加刘某父子为被执行人,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于是法院查封了刘某开办的另一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评估拍卖,由申请执行人周某竞得,并过户到周某名下,该案执行终结。
刘某父子不服开始上访,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刘某开始闹访,多次滞留河北省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和河北省高院驻京接访站,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扬言要到天安门广场闹事,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利。
该案因历时10多年,法律关系复杂,信访人情绪激动,处理此案非常棘手。但郝守军不畏艰难,坚持秉公处理,他亲自任审判长,组成5人合议庭,认真调查核实、听证、合议,厘清法律关系,找准问题焦点。
合议庭一致认为刘某父子开办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故依法撤销某中院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的裁定,责令某中院依法予以纠正。
一件错误的执行案件,当事人长期上访、闹访,甚至可能出现恶性事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郝守军在一次接访中,李某哭诉着向他反映,某县法院执行的某私立学校借款纠纷案件中,受当地干预,强制将该私立学校拍卖,造成学校无法正常办学和重大经济损失,且超标的执行。
听着申诉人的哭诉,郝守军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他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按照程序审查后,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县法院执行中明显存在地方行政色彩,超标的执行等行为。
正在办理此案时,该县的县委、县政府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理由发函省院请求予以支持。但郝守军并没有受此影响,依法指定中院执行。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被执行人挽回上百万经济损失。
郝守军坚持有访必接,只要不在办公室,准能在执行接访室找到他,一年多先后接待涉执行上访人员936人次,大多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上访人员口口相传:“执行信访去找郝局长”。
他秉持正义、敢于担当。对于懒政怠政、不作为的敢于直面批评,甚至建议组织处理;对于地方保护,执行有障碍的,坚决依法采取提级、指定等执行措施;对于适用法律错误,执行措施不当的案件,敢于不留情面依法予以纠错。
这就是良心庭长的担当情怀。
桥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延炜汇报了一起关于车辆购买确认权纠纷执行案件:赵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赵某在婚前购买一辆小轿车,婚后刘某凭相关证件私自将该车以6万元卖给李某。
赵某认为该车是自己婚前财产,刘某无权处置,要求李某返还车辆。李某称可以返还车辆,但要求刘某将购车款退还。因协商无果,赵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诉讼期间,赵刘夫妻因其它矛盾提起离婚。
一审法院驳回了赵某诉讼请求,二审改判李某将车辆还给赵某,刘某将售车款6万元还给李某。但执行中发现刘某已将售车款花光,并且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因购车款无法退还,李某拒绝返还车辆,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大家综合分析认为,这是密切关联的一个判决产生两个执行案子,一个是赵某要求返还车辆,另一个是李某要求退还6万元购车款。
因该案发生在赵某和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可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如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案件若干规定,可依法中止执行;如赵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依法执行其财产。如赵某不服,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可依法对执行异议审查,如异议不成立,驳回其异议请求,告知其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导入其他法律程序。” 郝守军说。
郝守军任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一年多来,跑遍全省11个中院和34个基层法院,“会诊”执行疑难案件750多件,从而使河北的进京访案件,从前些年全国的名次倒数,跃入先进行列。
蓄良心能
“做人得有良心,这是底线,但要做个好的执行官,光有良心还不够,得有具备做良心事的本事。”郝守军常说。
郝守军平时十分注重对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学习,大多条文熟透于心,张口可说出什么法律法规的几条几款怎么规定的,甚至是最高院哪位领导在什么会议上就某种执行情形的解决方法,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往往令其他执行人员由衷生出敬佩之意。
他还针对不同的执行疑难案件,研究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一名记者在参与他主持的会诊执行疑难案件后感叹地说:“在郝庭长面前,好像没有一件执行疑难案件把他难住。”
2014年12月8日,是郝守军走上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申诉审查庭庭长岗位的第一天。他在信访人激昂的叙述和控诉中陷入沉思:像这样案情复杂、长达10年未能解决的执行信访案件全省法院到底有多少?
于是他召集全庭人员详尽统计,一件一件列出台账。摸清情况后,他决心先从掌握的几件疑难复杂、长期解决不了的执行信访案件入手,一件一件地“啃骨头”。
2006年8月15日郑某申请执行雷某、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内容为雷某、马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郑某位于某县某商城内商铺68间。
该案从判决内容上看似乎十分简单,但执行中由于执行法院的错误理解,使该案错误地扩大了执行内容和范围,近10年时间执行法院先后作出19份执行文书,把一个原本简单明了的案件执行得乱麻一团,斩不断、捋还乱,造成双方当事人意见极大,不断上访。2009年高院曾对该案进行督办,但因种种原因没能解决。
郝守军运用熟练掌握的大量执行法规知识,在黑板上划图作出演示,引导全庭采取解剖麻雀办法,抽丝剥茧,从不同法律关系、法律层面进行分析,找出案件执行当中最根本的症结:执行法院将租赁权与所有权混淆,执行方向偏移,致使案件越执行越乱,越执行越偏离生效判决内容。
症结找到后,他们依法作出裁定:撤销该中院和执行法院系列执行裁定,指定其他法院执行,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多次向河北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某执行法院长期扣压执行款10万元,强烈要求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郝守军便派执行员吴殿国进行调度督办。执行法院报告的情况是:王某在该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不存在王某所反映的问题。
郝守军疑惑必有内情,让吴殿国前去深查细究:王某在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时无力履行判决义务。之后王某发现被执行人对该县医院有到期债权,且不积极主张,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使代位诉讼权,将县医院起诉至法院,主张34.8万余元工程款。诉讼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10万元结案,经双方同意法院制作了调解书,随后县医院将10万元打到法院账户。
因代位权诉讼案未申请执行,10万元仍在法院账户上。时隔不久,王某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案件执行终结。
王某想通过行使代位诉讼权,多得10万元的小算盘在精明的法律执行人面前露了馅,不仅没有多得到钱,王某还受到法律的惩罚。
做良心事
郝守军把办理的每一件执行案件,当作是对法律的负责,更是对自己良心的一次考评,竭尽全力做好工作。案件办不好,他就心里不踏实,像压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2015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郝守军带领本庭及本院其他部门5名人员驱车前往某基层法院,为一执行案件做和解工作。
当天的雾霾严重,能见度只有50米,高速公路封闭,只能沿省道前往。一同前往的同事提出,这样走太危险,还是改天再去吧。郝守军坚定地说:“不行,我们与当事人说好今天去,不能不讲信用,改天再去可能就解决不了。要是那样,咱们良心上过不去。”
原本两个多小时的路程,硬是走了7个多小时,到达法院后,又马不停蹄地与中院和执行法院同志一起赶往当事人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展开和解工作。
原告与被告为兄妹,原告系精神病人孤身一人,其大姐作为监护人与被告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原告的一座旧宅基地让被告盖房使用,被告负责原告居住和日常生活,待原告百年后,房屋和宅基地归被告所有。
按照协议履行了3年后,原告的二姐以对遗赠抚养协议不知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定遗赠抚养协议无效,后又起诉要求返还宅基地及原有房产,均得到法院支持。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突发脑溢血住院后病故,家属将被执行人遗体抬至法院大门口鸣冤闹事。
郝守军和同事们经过反复协调,双方当事人看到省高院的同志冒着艰辛和危险为老百姓办事,双方主动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多年的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让郝守军费尽心思的一案是,张某等4人申请执行赵某及某电梯安装维修中心人身损害赔偿案,该案2011年8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5万余元。
因被执行人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两电梯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吊销,原法定代表人因合同诈骗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致使该案长期无法执行。
为此,张某等4人到处上访,郝守军接访后,了解到信访人家庭确实困难,受伤后又得不到实际赔偿。他调度中院和执行法院,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在采取必要执行措施后,案件有了新进展:被执行人赵某同意筹措部分款项履行义务。
鉴于此情况,郝守军主动协助两级法院三番五次到市县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终于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加上被执行人筹措的9万元,共15万元彻底解决了该案,申请执行人感动得痛哭流涕。
担良心责
郝守军常与下属说:“法律赋予我们执行监督职责,我们必须对法律负责,以良心担责,不被任何情势所左右,真正让老百姓在执行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
刘某父子开办一公司,2000年初该公司分别向孙某和周某借款未还,经法院判决,刘某父子的公司承担债务共计260多万元。
某中院将两案提级合并执行,执行中,某中院查明刘某父子还另开办三家公司,且财产之间有一定关系,遂以刘某父子公司财产均系刘某父子家庭财产为由,裁定追加刘某父子为被执行人,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于是法院查封了刘某开办的另一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评估拍卖,由申请执行人周某竞得,并过户到周某名下,该案执行终结。
刘某父子不服开始上访,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刘某开始闹访,多次滞留河北省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和河北省高院驻京接访站,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扬言要到天安门广场闹事,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利。
该案因历时10多年,法律关系复杂,信访人情绪激动,处理此案非常棘手。但郝守军不畏艰难,坚持秉公处理,他亲自任审判长,组成5人合议庭,认真调查核实、听证、合议,厘清法律关系,找准问题焦点。
合议庭一致认为刘某父子开办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应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故依法撤销某中院追加刘某为被执行人的裁定,责令某中院依法予以纠正。
一件错误的执行案件,当事人长期上访、闹访,甚至可能出现恶性事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郝守军在一次接访中,李某哭诉着向他反映,某县法院执行的某私立学校借款纠纷案件中,受当地干预,强制将该私立学校拍卖,造成学校无法正常办学和重大经济损失,且超标的执行。
听着申诉人的哭诉,郝守军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他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按照程序审查后,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县法院执行中明显存在地方行政色彩,超标的执行等行为。
正在办理此案时,该县的县委、县政府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等理由发函省院请求予以支持。但郝守军并没有受此影响,依法指定中院执行。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被执行人挽回上百万经济损失。
郝守军坚持有访必接,只要不在办公室,准能在执行接访室找到他,一年多先后接待涉执行上访人员936人次,大多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上访人员口口相传:“执行信访去找郝局长”。
他秉持正义、敢于担当。对于懒政怠政、不作为的敢于直面批评,甚至建议组织处理;对于地方保护,执行有障碍的,坚决依法采取提级、指定等执行措施;对于适用法律错误,执行措施不当的案件,敢于不留情面依法予以纠错。
这就是良心庭长的担当情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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