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执行2.2亿 打好金融执行案件攻坚战
——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开展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专项
2016-09-21 10:13: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柳州柳北法院 | 作者:兰钰烨
  广西柳州市是西南地区工业重镇,柳北区作为柳州市的主城区、老城区,五大商业银行中的四个柳州分行都处于该辖区,此外还有大量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众多。多年来,随着城市经济发展,柳北区人民法院新收涉金融案件案件数量大幅上涨,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今年7月中旬,该院开展了“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清案活动,制定了《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在2016年7月20日至9月20日2个月期间,分四阶段稳步推进清案工作,做到金融执行案件“快速执行、主动执行、联动执行”。7月19日,柳北法院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邀请柳州市银行协会、五大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更快更好的执行金融案件,及如何建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的长效机制进行了研讨,为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清案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截至9月20日,该院共办理“涉金融”案件47件,涉案总标的额2.277亿元。其中,已执行回执行款项案件23件,实际到位金额4521.38万元,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案件24件,涉案金额18250.851万元,执行“涉金融”案件初现成效。

  加快资产评估拍卖进程,使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柳北法院重点抓各金融行业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案件、消极执行案件、信访案件等重要案件,对需要采取强制拍卖措施的案件,加快资产评估,加速拍卖进程,使一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

  2016年9月20日,柳北法院依法拍卖了柳州市某建材公司(简称建材公司)执行一案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及机械设备等,拍卖成交价为2200万元,当拍卖最后“一锤落定”,该次金融执行清案活动中执行难度最大、执行标最大的一起案例宣告执结,为柳州市国有企业等金融机构挽回了巨额损失。

  2011年12月31日,担保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公司为建材公司向柳州某银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但是建材公司既未支付担保公司的担保费11.6万元,也未按约定归还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为建材公司代偿了银行贷款本息1303.6万元。担保公司主张建材公司支付担保公司违约金、担保费、代偿款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10.7万元,建材公司位于柳北区沙塘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以及机械设备的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支持了担保公司的该项请求,担保公司申请对建材公司强制执行。

  由于建材公司的申请执行人众多且无力偿还相关款项,该院果断对建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及机械进行了拍卖。2016年9月19日,建材公司位于沙塘工业园区的相关财产拍卖所得的2200万元,相关款项将依法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法官千里追赃,刑事案件优先执行

  柳北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厘清复杂执行案件中,法院处分财产涉及执行优先权等法律关系,让案件涉及民事、刑事部分的执行款项得以全面执行,防止执行案件因被他院查封而造成“久拖不决”的情况。

  在前述建材公司金融执行系列案件中,案件除了涉及民事的执行申请之外,还涉及刑事案件的赃款追缴,该起金融案件由于涉及他省法院查封并进入执行程序的缘故,执行难度非常大。柳北法院执行法官不畏困难,积极做好与其他法院的沟通协调工作,终于让刑事案件赃款的追缴得以顺利执行。

  该案被执行人严某某因犯骗取金融票证一案已依法被柳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涉案赃款人民币700万元应依已生效判决退赔给被害单位柳州市国资委下属某国有企业。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由刑事审判庭移送,该院执行局立即立案开展追缴赃款执行工作。

  2016年2月初,柳北法院派出执行干警奔赴浙江省追缴赃款。该院查明在该执行案立案前,上述赃款人民币700万元已为浙江省某市人民法院因民事执行案件所扣划。因刑事退赔优先于普通民事债权,执行法官多次奔赴浙江进行协调,保证刑事案件赃款优先执行。同时,浙江高院撤销了浙江省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柳北法院向上级法院请求协调执行,经过努力,浙江省某市人民法院将700万元赃款转交柳北法院处置。现上述涉案赃款700万元已依法全数退赔给被害单位,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查控查封双管齐下,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

  柳北法院用活执行集中查控系统,对执行案件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进行有效分类处理。通过查控系统批量进行财产查询工作,经过“四查两查”后对案件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分流处理,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最大程度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2014年8月,柳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担保公司为其担保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和其妻子向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后因科技公司在债务期满前经银行反复催告仍无力归还担保贷款,担保公司代偿了本息501.9万元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安全,向柳北法院起诉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代偿款,科技公司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上述全部债务。其法定代表人吕某及其妻子雷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6年6月22日,担保公司申请执行之后,柳北法院执行法官立刻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查控系统以及奔赴各银行网点,做了大量工作梳理该案件涉及的所有银行账户,冻结了科技公司以及吕某等人银行账户共计30余个,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由于公司和个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吕某找到申请执行人大倒苦水,称自己连水电费用都无法缴纳了,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表示愿意履行债务,只求尽快解封银行账号。就这样吕某主动向法院缴纳了501万元的执行款,案件至此得以顺利执行。

  除此之外,柳北法院加大执行强制性手段,充分利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强与公安、边防、民航、铁路、工商、银行等联动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征信系统对接后对“老赖”的限高惩戒和信用惩戒作用,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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