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会议 部署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
2016-09-19 09:38: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 | 作者:吴玉萍
  9月13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精神,部署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并讲话。

  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重要的审判工作来抓。要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务必于2016年10月1日前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国家赔偿工作的部门行使职能,并配备不少于一个合议庭的人员。要落实资金保障和发放,拓展扩充司法救助金的来源渠道,建立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的多元资金募集模式。要坚持“依职权启动为主,依申请启动为辅”的原则,严格按照案号案由的规定,正式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并将司法救助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案件处理的全过程。要落实高院即将下发的司法救助案件程序和实体标准化文件,研究相关法律问题,为司法救助立法提供司法实践。

  据了解,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上,天津市法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创造的“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的“六个统一”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作为“天津经验”向全国推广。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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