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上法院组织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2016-09-14 08:53: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法院 | 作者:颍上法院 李喃
9月12日上午,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邀请县司法局等10个单位的公务员代表旁听一起村干部涉嫌侵吞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危房改造款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唐某作为颍上县垂岗乡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自筹款的方式,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予以私分,还侵吞上级下拨的危房改造款、村室建设资金,共计12.7万元。罗某作为该村的支部委员,伙同唐某侵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8万元。两人后通过做假账平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82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驾驭庭审,从法庭调查、质证认证到闭庭,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前排旁听席就坐的县司法局局长王祖彬全程聚精会神、耐心聆听,他对法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特别是邀请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十分赞扬。他说,这将对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让公务员亲临庭审现场,亲眼看见自已的亲朋好友、熟人同事因贪腐而接受审判,比任何法制宣传教育都更具震憾力,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具有十分深刻的警示意义。参加旁听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也认为,此次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在庭审的庄严肃穆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避免踩到“雷区”。旁听庭审的公务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让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手中的公权力要有敬畏之心,远离贪腐、拒绝贪腐。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案被告人唐某作为颍上县垂岗乡某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自筹款的方式,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予以私分,还侵吞上级下拨的危房改造款、村室建设资金,共计12.7万元。罗某作为该村的支部委员,伙同唐某侵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8万元。两人后通过做假账平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82条之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驾驭庭审,从法庭调查、质证认证到闭庭,庭审过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前排旁听席就坐的县司法局局长王祖彬全程聚精会神、耐心聆听,他对法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特别是邀请公务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十分赞扬。他说,这将对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让公务员亲临庭审现场,亲眼看见自已的亲朋好友、熟人同事因贪腐而接受审判,比任何法制宣传教育都更具震憾力,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具有十分深刻的警示意义。参加旁听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也认为,此次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在庭审的庄严肃穆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避免踩到“雷区”。旁听庭审的公务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让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己手中的公权力要有敬畏之心,远离贪腐、拒绝贪腐。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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