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召开
黄克:积极支持中国—东盟国家商事法律合作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出席会议
2016-09-13 15:34: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 | 作者:杨红
广西高院院长黄克出席研讨会并表示,将积极支持中国—东盟国家商事法律合作。
  9月12日上午,第13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南宁召开。本届研讨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机会与风险防范”为主题,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盟10国国家工商会主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承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出席会议,中国和东盟国家工商会领导、法律机构及企业代表约80人参加会议。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在致辞中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积极推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机制的建设。二是加强商事法律交流培训的力度。三是有序的推进贸易摩擦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广西高院院长黄克在致辞中表示,广西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既有海路又有陆路相通的省区,处于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中心地带,自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启动以来,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为中国与东盟在开展商事法律合作交流方面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黄克指出,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自201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两届,致力于加强中国与东盟工商界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整合双方的商事法律服务资源,为各国工商界开展经贸合作打造有利的法治化环境。研讨会对促进双边法律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前两届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探讨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服务合作机制的建立,发布了《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共同的宣言》,签署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联合调解协议》,并规划了五年双创商事法律培训以及具体的合作内容。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促进中国与东盟工商界和法律界交流经验、学习借鉴、增进了解、凝聚共识、共同提高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黄克说,司法交流合作是促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研讨会将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机会与风险防范这一个主题开展交流,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东盟双方在商事法律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更好的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保驾护航。当前,广西正在全面贯彻中央政府赋予的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中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新定位,全面部署实施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战略、加快构筑广西开放合作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如何有效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各个领域的合作,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将不断提高服务东盟、服务全国的水平,积极支持中国—东盟国家商事法律合作,推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迈向更高的水平,为贯彻落实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筑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贡献。

  研讨会上,中国和东盟各国工商会的代表及法律界专家共同研讨了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探讨如何通过加强中国—东盟工商会之间的合作,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经贸纠纷、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推进各国对彼此法律政策的宣传与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双边的企业。同时,本届研讨会为推进成立中国—东盟法律专业委员会作准备。会议还从知识产权、经济贸易仲裁、法律实施的共赢、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便利化的机制、投资者和东道国的法律纠纷、投资者和东道国国民之间的法律争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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