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用管用的“土政策”
——广东博罗县法院执行工作机制创新纪实
2016-08-16 07:34: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林晔晗 卢思莹 邹兴
博罗法院采取巡回执行的方式有效调动了17个镇街多方执行资源,为快速查控、强化执行和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图为巡回执行现场。邹兴 摄
  今年1至6月,新收执行案件1016宗,同比上升10% ,结案率75.5%,同比上升43.8%,申请标的额46853.99万元,在同比上升33.34%的情况下,执结标的额33036.14万元,同比上升达58%。

  在开展执行清理积案和破解执行难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去年以来,博罗法院结合地域特色,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穷尽执行线索和执行措施,围绕快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有些政策虽然看起来“有些土”,却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了好用、管用,深得各方好评。

  巡回执行布下“天罗地网”

  博罗县总面积约2982平方公里,下辖17个镇,且多为农村乡镇,交通不便影响着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申请执行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加了不少诉累。

  “有时候当事人向我们报告被执行人的行踪,等我们匆忙赶到现场,早已经不见‘老赖’们的踪影了。”博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春华告诉记者,“执行局要完成全县17个乡镇的执行工作,工作量大,执行时好像大海捞针。”

  思路一变天地宽。博罗法院从去年开始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出击,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巡回执行。其做法是:根据涉案区域、路线等不同情况,采取“一动一静”两种方式展开。一方面,采用突然袭击、早起蹲守、夜间执行等非常规执行方法,深入乡村,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对躲避执行的“老赖”们进行强制执行。另一方面,采取“三定”方针,即定地点、定人员、定时间,把执行人员分为3个巡回执行小组进行日常执行工作。

  此举犹如在17个镇布下了一张网,在查控“老赖”上渐显神威。在杨村镇的巡回执行中,通过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一名“失踪”近3年的“老赖”邓某在睡梦中被成功控制;在湖镇,打伤同族叔父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叶某特意选择周末偷偷从外地赶回老家,没想到也未能逃过巡回执行人员布下的“天罗地网”。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博罗法院巡回执行案件共73件,执结的金额700多万元。

  “巡回执行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的优势,提高执行和解的概率,目前双方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的案件已经有33件。”罗春华介绍说。

  “将‘老赖’装进手机里”

  “老兄,‘老赖’这个头衔对于你影响很大,你还是赶紧履行判决吧”。日前,博罗县一名政协委员通过手机报短信看到一个经商的朋友上了“‘老赖’曝光台”,于是赶紧劝其还款……

  不仅在手机报上曝光“老赖”,博罗法院还在微信订阅号专门开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栏目,将“老赖”信息晒上朋友圈。据悉,2014年9月14日首位被晒上微信曝光台的“老赖”信息,快速在朋友圈传递,当天点赞、转发数量近万次。

  博罗法院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联合博罗县农村商业银行,在其位于县中心商业广场80多平方米的LED大屏幕上将“老赖”信息“曝晒”。

  曝光内容也不再只限于“老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照片、执行标的、失信情形、执行依据文号和群众举报热线。今年上半年,先后有89名失信被执行人在知悉可能会被曝光前主动还钱,标的额达368万元。

  博罗县人大代表黄博香说:“博罗县地方虽大,但人与人关系紧密,经商的人一般都算是有头有脸的,通过手机报、微信、LED户外屏幕曝光‘老赖’促使他们还钱,这一招,灵!”

  案件通报制度让“特殊群体”不特殊

  “林局长,法院的案件通报已经收到,很惭愧我们镇‘榜上有名’啊。陈天保那个案件不是我们想赖账不还,实在是镇里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还啊。您看能不能帮忙跟申请执行人那边沟通一下,给我们缓一缓,分期还看行不行?”

  2015年6月,博罗法院执行局局长林宝团接到当地湖镇镇一位领导的叫苦电话。这宗政府领导请求分期偿还借款的案件说来话长。1994年,由时任响水镇委副书记出面,响水自来水公司向大亚湾的陈天保借款20万元,后经企业改制、行政区域撤并等历史原因,该笔债务由湖镇镇政府承担。2013年,博罗法院判决湖镇镇政府需偿还本金128000元及利息。该案历经一、二审,到了执行阶段,博罗法院向湖镇镇政府发出案件情况通报,并抄送给当地党委、人大及博罗县政府。

  博罗县乡镇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非常明显,相对于毗邻东莞经济发展较快的博东来说,博西的经济不占优势,像湖镇这样以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收入的镇,政府财力确实捉襟见肘。最终该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湖镇镇政府每月支付8000元给陈天保直到所有本息还清为止。据林宝团介绍,2016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5件,所占比例为3%。可就是这些涉党政机关的案件,群众意见最大,也曾让法院执行队伍最感无奈。

  为了督促这些特殊群体认真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博罗法院定期将受理的各乡镇辖区的案件进行梳理,对有党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向乡镇作出通报,同时也将具体情况抄送给同级党委、人大及政府。这一特殊的曝光方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去年以来博罗法院发出的26份通报所涉案件,基本都已执结或者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

  林宝团还说,与乡镇共享案件信息制度以来,党政机关带头履行法院的判决,共同树立司法公信,在博罗县已逐渐成为一种风气。且通过信息通报,加强了当地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与此同时,博罗法院还通过向各乡镇推介典型案例的方式,为基层行政诉讼案件释明案件矛盾焦点、提出化解之法,为各乡镇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基层矛盾,在源头上避免执行难奠定基础。

  “网络专线”助推房产快速查封

  2012年,来自深圳的金某在惠州购买了一套别墅。不承想被申请人因物业涉案已被抵押给银行,几年来别墅一直未交付。金某起诉被执行人后,法院判决被申请人须返还购房款和支付违约金,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未予执行。让金某惊讶的是,申请强制执行后的第二天就接到了执行法官杨年庆的通知:已经查封被执行人的四套房产,现正进入评估拍卖环节。

  “我们与县房管局开通了点对点网络查控专线,无须到现场查封,通过系统和专用“密钥”就可以实现网上查控。”杨年庆向记者透露了他快速查封的要诀。以2015年为例,全院所办理1800件执行案件中,九成案件需要房管部门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房产信息。“执行员们几乎每天得带着案卷在房管局和查封房产地来回奔波,严重影响了执行效率。”博罗法院执行局局长林宝团道出了建立“网络专线”的原由。

  今年5月26日,该院与县房管局关于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专线正式签约,法院执行局获得授权,直接使用县房管局的房产信息系统对房产信息进行查询和查封、解封及查封期限终止后的失效确认;6月27日,博罗法院又与县国土资源局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专线,县国土资源局授权法院使用该局系统对国土信息进行查询。现在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自主查询、查封、解封及对国土信息的查询。

  县房管局局长叶志斌介绍说,“只要被执行人有房产,法院执行员就可以通过我们提供的‘密钥’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我局的工作人员也减少了大量现场协助查询工作,这是一种双赢的举措。”

  “破解执行难一是要在全社会引起公众对履行法院判决的自觉性,并动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二是要努力形成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只要是有助于破解执行短板,有助于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改革,我们都在努力不断探索和完善。”博罗法院院长周伟东表示。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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