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方面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2016-08-03 14:5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 作者:应金鑫
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领思想意识、密切与群众联系、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新闻宣传工作也被称为人民法院的“第二条战线”。但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新媒体迅速崛起的新形势,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已成为各级法院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课题。
1.内化于心,强化价值认同。要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首先就是要有对新闻宣传工作的价值认同。当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尖锐,各级法院忙着多办案、快办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审判执行要务,尤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随着员额制改革的逐步到位,部分干警认为包括新闻宣传在内的工作是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的事情,可干可不干。事实上,审判执行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是“做”与“说”的关系,如果只埋头干事而不宣传,或者多做少说,都难以达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目的。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新闻宣传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干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调动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消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懈怠思想,组织各种精彩、精炼的法治素材,通过正面宣传的感染鼓舞中成风化人、凝心聚力。
2.融化于体,搭建平台载体。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抽象的,更是具体的,它反映在形式多样的载体和平台上,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只有搭建平台,丰富载体,才能营造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不光要运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他媒体,更需要打造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自媒体,并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根据不同的宣传内容、传播对象运用不同的宣传载体。以自媒体为例,门户网站用于公布法院有关文件、案件进展情况、上网裁判文书等,微博集中于与网民互动,微信公众号推送一些法院实时采取的便民举措、法律法规解读等。在借助他媒体宣传方面,人民法院应不断加深与媒体合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方式,提供丰富的新闻素材,提示重点信息,帮助选角度、找亮点、把关审核,以及安排法官、协调当事人接受采访。在宣传方式方法上,需要根治空洞说教、刻板生硬等问题,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的传播效果和实际影响。
3.深化于制,严肃工作纪律。制度与新闻宣传工作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制定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的职业规范、行为准则和管理规章,严格新闻宣传工作常态管理,把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细致落实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使广大干警明确应该宣传什么、怎么宣传,形成无缝隙、全覆盖、全动态的管理模式,确保新闻宣传工作转化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新闻舆论导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在具体宣传过程中,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导向,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正面的作品鼓舞人、崇法的理念教育人。二是要严格宣传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生命线,作为新闻宣传工作也要始终把宣传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克服各种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倾向。真实性、客观性是新闻宣传的生命线,法院新闻宣传也应坚守真实、客观的准则,公开透明的宣传法律,坦诚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要坚守专业的法律底线。法院新闻宣传以其司法性、专业性为特点,因此应该在正确把握法律知识,熟知法院工作的基础上来进行以案说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形成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1.内化于心,强化价值认同。要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首先就是要有对新闻宣传工作的价值认同。当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尖锐,各级法院忙着多办案、快办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审判执行要务,尤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随着员额制改革的逐步到位,部分干警认为包括新闻宣传在内的工作是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的事情,可干可不干。事实上,审判执行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是“做”与“说”的关系,如果只埋头干事而不宣传,或者多做少说,都难以达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目的。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新闻宣传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干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上,调动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消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懈怠思想,组织各种精彩、精炼的法治素材,通过正面宣传的感染鼓舞中成风化人、凝心聚力。
2.融化于体,搭建平台载体。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抽象的,更是具体的,它反映在形式多样的载体和平台上,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只有搭建平台,丰富载体,才能营造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不光要运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他媒体,更需要打造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自媒体,并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根据不同的宣传内容、传播对象运用不同的宣传载体。以自媒体为例,门户网站用于公布法院有关文件、案件进展情况、上网裁判文书等,微博集中于与网民互动,微信公众号推送一些法院实时采取的便民举措、法律法规解读等。在借助他媒体宣传方面,人民法院应不断加深与媒体合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方式,提供丰富的新闻素材,提示重点信息,帮助选角度、找亮点、把关审核,以及安排法官、协调当事人接受采访。在宣传方式方法上,需要根治空洞说教、刻板生硬等问题,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的传播效果和实际影响。
3.深化于制,严肃工作纪律。制度与新闻宣传工作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制定完善新闻宣传工作的职业规范、行为准则和管理规章,严格新闻宣传工作常态管理,把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细致落实到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使广大干警明确应该宣传什么、怎么宣传,形成无缝隙、全覆盖、全动态的管理模式,确保新闻宣传工作转化为干警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新闻舆论导向,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在具体宣传过程中,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导向,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正面的作品鼓舞人、崇法的理念教育人。二是要严格宣传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生命线,作为新闻宣传工作也要始终把宣传纪律挺在前面,坚决克服各种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倾向。真实性、客观性是新闻宣传的生命线,法院新闻宣传也应坚守真实、客观的准则,公开透明的宣传法律,坦诚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三是要坚守专业的法律底线。法院新闻宣传以其司法性、专业性为特点,因此应该在正确把握法律知识,熟知法院工作的基础上来进行以案说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形成人人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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