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司法为民高效执行赢得双方当事人赞誉
2016-08-02 11:12:49
     中国法院网讯 (邹慧 王开平)  近日,因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圆满执结,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双方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称赞该院“公正高效 文明廉洁”“严肃执法 两袖清风”。

  这是一起涉及二十余套房产与百万余股票的执行案。案件在保全阶段时,执行法官已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朝阳区的22套房产及其持有的164万多股股票实施查控措施,但随后发现已查封房产中的大部分已经出售给普通消费者,并已入住。在公告后一个月内,法院接到18户住户的反馈,提出他们已向其他法院提请合同纠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执行法官对争议房产进行财产处置,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案件由北京四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奕承办,法官助理王开平协助办理。执行中,为了不激化社会矛盾,又尽可能使当事人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郭奕反复对相关案情进行核查,并与助理一起,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言明利害,同时充分平衡双方的执行利益和现实履行的可行性,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判决义务。

  立案后两个月,双方在法院多次沟通协调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对执行人名下股票的冻结以用于融资还款。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公司的证券登记分公司驻地送达了解封手续。随后的三个月间,执行法官多次要求双方到法院沟通情况,催促被执行人在6月底前完全清偿债务,并在案款划转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后48小时,及时将案款发还到位,高效的执行赢得了当事人赞誉。尤其当双方了解到郭奕生病住院期间仍然坚持对该案的关注,出院后积极组织调解,使得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十分感动,对北京四中院法官“以法办案显公正,以情调解促和谐”表示由衷的钦佩。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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