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法院:巡回审判进农村 便民服务暖人心
2016-07-13 11:1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寿法院 | 作者:王坚 王涛
巡回法庭
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在永寿县永太乡邵村村委会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杨秀智诉被告邵村村委会、第三人景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认为此案较为典型,涉及面广,于是决定到该村就地开庭审理。
永寿法院审理的案件中,90%的案件当事人来自农村。由于永寿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经济条件又有限,广大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相对较高。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永寿法院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村社农家,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巡回法庭紧紧围绕巡回审判走进农村的目的,一方面是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了解法庭,方便诉讼。另一方面法庭也利用群众旁听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争取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维护村民团结,促进乡村和谐,真正做到零距离生动普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永寿法院审理的案件中,90%的案件当事人来自农村。由于永寿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经济条件又有限,广大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相对较高。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永寿法院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村社农家,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巡回法庭紧紧围绕巡回审判走进农村的目的,一方面是让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律,了解法庭,方便诉讼。另一方面法庭也利用群众旁听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争取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维护村民团结,促进乡村和谐,真正做到零距离生动普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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