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法院推行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初显成效
2016-07-12 16:18: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柳州柳南法院 | 作者:钟国存 冼旎文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自治区高院有关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推行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下简称“轻案快办”机制),实现轻罪与重罪的快慢分道,确保审判公正高效。截至2016年6月,该院刑事案件累计结案297件,结案率达92.52%,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其中,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审结案件221件,占结案总数的65%,当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诉率98%。 “轻案快办”机制初显成效。

  在推行“轻案快办”机制的过程中,该院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确保机制有效运行:一是建章立制,为“轻案快办”提供制度和人员保障。该院根据历年来刑事案件受理情况,研究制定了《柳南法院快速办理认罪认罚简易刑事案件的规定》、《“简案快办”审判组管理办法》、《“简案快办”案件集中审理一审庭审规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适用快办机制的案件类型和案件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同时,在该院只有4名刑事案件审判员的严峻形势下,仍精心挑选出专业素质硬、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专门负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工作,成立了由一名审员判、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专业化审判小组,明确了审判组成员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全面提高审理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改革创新,让审判各环节体现效率和公正。该院对适用快办机制的案件简化审判流程,实现当日审核、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简化庭审环节,原则上做到当庭宣判;同时简化审核程序,适当下放审批权,对符合规定的快办案件无需提交审委会讨论。在裁判文书制作上以繁简得当、重点突出为原则,采用要素式、填充式等格式化文书,说理简明扼要。在案件质量上,该院对适用快办机制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适用快办机制以来,该院平均30分钟内完成十余件案件的审理,当庭宣判率达100%,服判息诉率达98%。

  三是多方联动,为案件侦、 诉、审、判搭建“快车道”。柳南法院协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起联动办案机制。通过在公安侦查阶段扩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缩短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办案时间;通过协调司法局在法院设立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站,前置社区矫正调查程序,破解调查结果反馈不及时影响结案的难题;对检察院认为可以判处缓刑的案件尽量适用非监禁刑等联动措施,实现侦、捕、诉环节及社区矫正工作快速办理的无缝对接,保证快办案件在公安、检察院、司法局各自处理的环节内能得到及时启动,有效运作。自联动机制建立后,从公安启动快办机制的案件到法院宣判一般只用40天的时间,而此前的流程需要4至5个月。大大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柳南法院“轻案快办”机制的推行,在该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人员极其有限的形势下,充分发挥了其在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上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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