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找刺激在铁路上摆放枕木逼停列车获刑
2016-07-09 14:0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闫效祖
  7月6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为寻求刺激竟在铁路上摆放枕木危害运输安全的案件,当庭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某、孙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和四年。宣判后,两位年轻人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连称自己无知,庆幸没有酿成翻车的严重后果。

  今年22岁的郝某系江苏省沛县人,20岁的孙某系河南省永城市人,二人均在淮北市相山区一家羊肉烧烤店打工。2016年4月7日凌晨1时50分许,烧烤店打烊后,忙碌一天的郝某、孙某结伴返回住处。当二人行走至铁路符夹线淮北站至濉溪站36km+874米(非封闭区间)附近时,突发奇想的郝某为寻求刺激,竟向孙某提出抬个木头放在铁轨上,看看能不能将火车撞停。孙某听后不仅未及时制止,反而点头同意。随后,二人在铁路边找到一根2米多长、完整的报废枕木,抬着一头搭一根钢轨横放在铁路上。摆好后,二人在铁路不远处找个地方,坐等观看自己导演的“好戏”。

  2时6分,淮北站方向驶来的41043次货物列车运行至此处,机车司机李师傅发现铁路钢轨上有异物,立即采取非常制动措施停车,但由于列车行驶速度较快,制动后的列车仍然撞上枕木并运行200多米,枕木被牢牢卡在内燃机车排障器内,造成铁路中断行车1小时12分。郝某、孙某见机车撞上枕木停下后,心满意足地离开现场。回到住处,不知害怕的二人还把自己如何搞停火车之事向同室的老乡小倪进行吹嘘。铁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走访调查,于2016年4月9日22时许,将二人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上海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足以使列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孙某故意在铁路钢轨上放置枕木,破坏铁路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发生脱轨、毁坏的危险,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依法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四年。

  办案法官说,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与国家经济、人民生命财产有着密切关系,要靠全社会共同维护。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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