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基层法官里很普通的一员。”
黄志丽开朗、直率,拒绝被脸谱化。这个从小有着侠女梦的女子,在成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敬业奉献模范”之后,多了一丝返璞归真的气质。
几天来,记者细细翻看她经手的案件,发现又很难让人觉得她普通。这个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从2002年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审结民商事案件519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人人都知道这个个子不高、快言快语的女法官是办案能手,经过她手的案件大多案结事了、胜败皆服。
亲和调解,她让法律有了温度
黄志丽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法理之外,还有人情。相对于判决,调解往往需要付出几倍的时间与精力,但在黄志丽看来,调解最有利于实现司法圆满解决纠纷的作用。
曾经有一起案件让黄志丽后悔不已,那是她刚刚走上审判岗位时,一起简单的村民土地纠纷。某城中村的两家兄弟比邻而居,弟弟因哥哥的猪圈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而把哥哥告上法庭。黄志丽见证据充分,双方又没有异议,就迅速作出了判决。
后来,在一次走访城中村的过程中,这对兄弟的叔公告诉黄志丽,兄弟二人将猪圈占地问题闹上法庭是因为两妯娌不和。“一个小猪圈,断了兄弟情。”尽管判决并没有错,但黄志丽想,当初要是先到实地了解情况,让双方长辈出面调解,说不定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这个案件让她下定决心,审理案件必须要如抽丝剥茧般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内在的根源,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黄志丽就遇到了法理和人情的冲突。
该案一家六个孩子,原本兄弟姐妹之间有协议,由最小的妹妹照顾老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弟弟,同时老人遗产也归妹妹所有。但十几年后,老人和弟弟相继去世,几个哥哥姐姐一起来到法院主张这份协议书无效,要求老人的房子按照遗产重新分配。
从严谨的法理来讲,父亲去世之前,兄弟姐妹无权处分父亲的财产,这份协议应当无效。但从公序良俗来讲,小女儿出资出力照顾父亲和弟弟多年,了解真实情况的人可能又会觉得遗产平均分配有失公正。
黄志丽把主张协议无效的哥哥姐姐以及老父亲的街坊邻居叫到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
“当着街坊邻里,你们摸着良心说,是否已经尽到了照顾父亲和弟弟的义务?如果你们都肯定,我就开庭。”
几个哥哥默不作声,最终的调解结果是照顾老人和弟弟的小女儿拿到了全部房产。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良知,只是有的时候被淹没在物欲里,我的义务就是去唤醒这份良知。”黄志丽说。
法官工作室,把“小法院”开到百姓家门口
在古塘村,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紧邻着村里的国术馆。当地人对记者称,这个村子曾经民风彪悍,有尚武之风,村民有了矛盾,往往通过武力来解决,械斗和肢体冲突都十分常见。
古塘村治保主任蔡伟志告诉记者,自从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村子以来,大家懂得“有事找黄法官”,打架斗殴的少了,村子的整体风气和过去大不相同。
“一开始居民对法官工作室也抱怀疑态度,法官那么忙,哪有工夫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无非是挂挂牌、走走过场。没想到,这些法官每周两次准时出现在社区,不仅开展巡回办案、纠纷调解、法制宣传,还为居民排忧解难,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在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眼中,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不仅为社区化解矛盾,同时也让他们这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得到提升,解决起纠纷来更有底气。“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后,社区和谐了,我的烦心事也少了。”
2012年6月,首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目前,已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分布在芗城区的多个社区、乡村,共为群众答疑解惑793次,进社区、企业、居(村)民家中巡回办案和法律服务229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件次,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
“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当事人在工作室得到的帮助比在法院更多更有效。”黄志丽直言,在法官工作室成立以后,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走出一条既结合传统审判经验,又符合现代法治思维的新路。
“很多当事人到了法院就非要争出个子丑寅卯,本身很小的摩擦也要对簿公堂,这样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黄志丽表示,法官工作室对于诉前化解、诉中调解、诉后释法、法制宣传等均有重要意义。
以案释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在一起村民小组侵害妇女权益纠纷案中,19名妇女按照村规民约无法分到土地补偿款。黄志丽告诉记者,在福建,这种与法律相悖的风俗不在少数,尤其是农村地区,“农嫁居”身份问题的解决,如果仅仅是作出判决,而不能让观念和风气改变,后续的赔偿工作仍然很难开展。
为了让当事人心服,黄志丽带着曾经判决过的“农嫁居”案例,数次造访村里的老人和族长,并利用下班时间逐户走访调查解说,力求消解村里人的抵触情绪。
黄志丽一边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一边站在这些村民的立场上替他们出谋划策。“这些村民也有出嫁的女儿,也是涉及他们利益的事,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更容易被说服。”黄志丽说。
历经五六个月的调解,这19名妇女最终拿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补偿款。更重要的是,村里人从思想上发生了转变,将村规民约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改写,真正让她们体会到重男轻女风气的逐渐消弭。
黄志丽总是将法律规定一一释明,把案件蕴含的情理讲透,对于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刚表示,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这种认真执着的求实精神,促成许多当事人服从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在处理案件时,黄志丽善于运用调解的金钥匙,打开当事人的心扉,消解矛盾隔阂,这一点难能可贵。
“做一名公正的守望者、法律的守望者、人民的守望者,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黄志丽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
黄志丽并不愿过多谈及自己的生活,对她而言,对工作的真诚投入和由此带来的获得感,可以延伸到对个人生活的感受中去。她认为,缺失了对职业的热爱和对工作的激情,生活也难有精彩的呈现。
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黄志丽似乎都有意选择逆流而上的路,她将大量的时间放在那些需要更认真、更耐心、更辛苦的事上,从未疲倦。
记者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采访过程中,听到最多的评价就是:“她做了许多人难以做到的事,对当事人尽了普通法官难以尽到的心。”
有困难,找黄法官
凌晨1点,阿华本想在漳州大桥上结束生命,但她突然想起,黄志丽说过:“有什么事就找我。”虽然仅仅是为自己调解过婚姻矛盾,有过数面之缘,阿华还是决定信任这个笑容温暖、语气坚决的女法官。
黄志丽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漳州大桥,看到怀有身孕、被家人赶出无家可归的阿华,严厉地说:“命只有一条,办法有很多。有困难,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黄志丽陪阿华待到凌晨4点,打消了她轻生的念头,并为她安排了住处。
“这段时间,她有空就来看我,不是带东西,就是给钱,陪我渡过了难关。”阿华告诉记者,离婚后,黄志丽还帮她介绍工作,给她女儿找幼儿园并垫付学费等,“没有志丽姐,就没有我和女儿的今天。”
很多时候,黄志丽感到自己的角色已经不仅仅是法官。
曾经有老人因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而找到黄志丽,明确表示“不要打官司”“不要判决书和调解书”,因为会引人非议,只是想请黄志丽帮忙“调解一下”。这样的案件在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中并不是少数。
在一起关于购买墓地的经济纠纷中,调解时的胶着期较长,当事人是一位阿婆,每次跳完广场舞后如果瞄到黄志丽在法官工作室里工作,便从门外探进头来:“小黄,你在哦!等我一下!等我一下!”边说边跑到卫生间里套上孝服,坐在工作室里大哭。
对此,黄志丽哭笑不得,只能每次开庭前就早早来到阿婆家安慰她,告诉她案件进展情况。这个案件先后调解了8次,最终调解成功。
尽管曾经一年结案500余件,平均每天都有一两件案件,但对于黄志丽来说,最耗费精力的并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之外的群众需求。她把爱心延伸到案外,耐着性子,去做别人不愿做或做不好的琐事、难事。多年来,黄志丽先后走访近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辖区的每个角落,群众常亲切地喊她“丫头”“闺女”“妹子”。
“以和善、勇气、智慧赢得认同”
芗城区人民法院的黄倩茹永远记得自己作为书记员和黄志丽共同办案的日子。
在商品房逾期交房的案件中,群众情绪激动,很容易就会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第一次到小区驻点的黄倩茹一进入社区就被维权的业主围住,内心十分害怕。她偷眼观瞧黄志丽,发现她很快就控制住了场面,先用耐心解释让业主们心里有底,疏导情绪,再让他们分批提交材料,有序排队。
“志丽姐气场真的很强大,情商也是超高的,才能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黄倩茹表示,除了调解的技巧之外,黄志丽对于当事人的上心也令人佩服,“分家析产的案件,当事人有十多个,她能记得每一个人的特点,跟他们聊家常。”
“化解矛盾纠纷,就要受得了当事人的叫、受得了当事人的气、受得了当事人的难,以和善、勇气、智慧赢得认同。”黄志丽说。
曾经在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涉诉企业对黄志丽进行威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黄志丽告诉记者,当时已近年关,因为担心会将报复引到家人身上,她不敢回家帮父亲打扫卫生。但她仍然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第一时间把钱发到了农民工手里。在黄志丽看来,对当事人而言,也许一辈子才遇到一个官司,作为法官,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黄志丽还注重传统的“传帮带”手段,并期待法官工作室能够成为年轻法官的培训基地。她表示,年轻法官的成长背景更加优越,所以就更需要学习如何沉下身子去和群众打交道。
作为黄志丽的助理审判员,江晓筠表示,黄志丽经常能够观察到他们年轻人的困惑和压力,并及时进行开解。“跟志丽姐办案虽然很累,但能够得到锻炼,她经常把送达、调解、调查、判决这些穿插进行,办案效率很高。”
黄志丽始终坚持不查清案件事实不轻易下判、不找到纠纷根源不轻易调解、不化解矛盾不轻易结案,这些准则,也成为了后辈学习的样本。
“如果重新选择,仍愿做一名法官”
谈到自己的职业理想,黄志丽表示,在她眼中,法官是最美好的职业,因为逻辑之美,因为正义之美。
“我也有解不了的结。”黄志丽向记者谈道,她曾经有一次在村里开庭,是有关老人赡养纠纷的案件,调解十分困难,被告相当蛮横,一直在诅咒法官。开庭一上午无果之后,黄志丽和书记员在法庭默默整理材料,有一个老大伯拿着两个煮好的地瓜来送给她们,说:“孩子,吃点吧。”那一瞬间让黄志丽感动得无以复加,“我相信绝大部分的基层法官能够坚持下去,就是有这种来自群众的力量支持着我们”。
尽管收入微薄,又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但黄志丽从未萌生退意。在母亲病重晚期,医药费动辄十几万元,依靠自己的工资很难支撑家庭开销,这时有企业高薪聘她去做法务。思忖再三,她还是拒绝了。“出去容易,但那样就再也没法回头了。”黄志丽说。
黄志丽称,当能够帮助一些当事人的时候,那种职业的幸福感、成就感是没办法用金钱衡量的,生命就是一种感受和体验,这份职业能够给她带来的乐趣远多于疲累。
“希望我接访过的每个当事人都能把我当成人生旅途中对他们有所帮助的朋友。”黄志丽说,“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人生,我仍愿做一名法官。”她深信,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