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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红色基因生生不息
2016-06-26 10:23: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王珊珊 贾明会
- 陇东分庭时期各类判决书
- 高等法院大门旧址
- 崔振宽作品 国画《延安宝塔山》(局部) 资料来源http://news.3zitie.cn/art/2015816/41583_1.html
陕西省延安市龙湾山上,51孔旧窑洞,1个旧礼堂。
一簇簇红艳艳的刺梅花,在窑洞墙壁外依次排开。修葺后的窑洞已褪去黄土的外表,青灰色的墙,黄白的木门框,这是坐落于此已有70多年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13年里,在动荡的战时岁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一直有序运转……
1937年,抗日的烈火在全国熊熊燃起。陕甘宁边区政府在这一年成立,自此在延安开始了13年的艰苦生活和顽强战斗。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也在这一年成立。13年间,8次搬迁,7处旧址,先后经历6名院长。直至1950年1月,才随着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撤销而撤销。
艰辛步履积累成一套完整司法体系
龙湾山旧址是边区高等法院1941年底至1943年1月间的办公地点。除龙湾山旧址,凤凰山、安塞李家沟、清凉山、白家坪等其余法院旧址,均已无法修复。仅存的龙湾山旧址成为了触碰和寻找过去历史的宝贵遗产。据介绍,龙湾山旧址修复工程2001年启动,历时5年完工。
半山腰上的51孔窑洞,审讯、审判与关押等工作都在此展开。
“当时的司法机构,检察、监狱都属于法院的下设机构。”旧址院内,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讲解员王静介绍。
审讯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相邻依次排开。院子另一侧的大铁门内,则是监狱。
2013年暴雨,旧址因黄土湿陷、山体滑塌等原因被严重损毁。“当时男监这一侧几乎全部被掩埋。”王静介绍,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花了一年多时间才重新修复。
51孔窑洞中,除了工作用途外,还有院长办公室。第三任院长雷经天曾在此工作生活,他的儿子当时就在这孔窑洞中出生。
靠近山外侧的一面,是礼堂旧址,现改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陈列馆。
“由弱小变强大、由被动变主动,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积累实力、发生巨变的阶段。”陕西省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郝凤年认为,“这一时期实行的一系列中国特色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理念,为新中国全面执政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13年时间里,司法机构、司法制度经广泛的实践和探索有很大的发展,司法体系在此时期得到全面建设。
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深刻运用
关于爱与罪,革命时期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悲情故事。
时任红军抗大队长的黄克功,爱上了在抗大学习的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后两人在相处中由于差异较大,渐生矛盾。
1937年10月的一天,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16岁的刘茜。
事发后,引起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当年毛泽东主席为此事给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书信,要求不能因为黄克功过去的功绩,而赦免其犯下的滔天罪行。”王静在陈列馆内介绍。
“当时国民党军官张灵甫枪杀妻子,得到宽大处理,后来还步步高升。红军的军官黄克功枪杀了自己追求的女学生,被处以极刑。这一宽一严,对比鲜明。”延安中院院长康天军说。
黄克功被依法判处死刑,在百姓间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奠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的基石。
边区生活条件艰苦,老百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边区的司法工作具有浓厚的治理农村环境和服务战争的边区特色。
“和老百姓打交道,边区法院改变过去‘坐堂式’判案。”郝凤年说,“只见公仆不见官,是延安革命根据地的最好概括。”
在这一时期,法官深入调查、就地办案、巡回审判、调判结合、重事实、讲证据等审判方式,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其中以当时兼任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为典型代表,其审判方式被命名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华池县封芝琴婚姻一案,后因被《解放日报》广泛宣传,加上被改编为戏剧、影视等艺术作品《刘巧儿》而广为流传。边区审判事业离不开群众,雷经天巧断烟锅案等经典案例,都透露着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熟悉洞察人性心理的老百姓式智慧。
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坚持群众路线,是边区司法事业的重要特点之一。
传承红色基因让优良司法传统生生不息
“要能够看得懂法律条文及工作报告”——这是边区高等法院为选调法官制定的五条标准之一。
“看似简单,但这在当时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的年代,符合要求的寥寥无几。”康天军谈到红色人民司法的队伍建设问题时,表示当时法院建立的法官学习制度,对业务学习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要求。
据资料记载,当时的学习制度要求每天2小时集体学习业务,并开设审判业务培训班、在职法官轮流培训等,还要求各县所有裁判员、检察员、书记员习作法律论文,并进行检查评比等。
在传承红色基因、保护革命精神财富方面,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多年来也一直在努力挖掘和保存这段珍贵历史。
2016年1月,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在华池县揭牌。
“我们花了8年时间,实地考察、查史料、找专家、搜集旧文物、拜访亲历者的后人等,跑了很多地方,用尽各种方法,收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资料。”华池县法院副院长李武峰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的主要策划筹备者之一,在8年时间里坚持做好这一件事。
马锡五当年用过的旧物件、陇东分庭时期仅存的13份判决书等共458件文物,都保存在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
“因为战争,太多珍贵的资料都遗失或者被损毁,找不到了,现有的这些原件,也应该尽快加一些保护措施,以免自然风化。”李武峰还有两年就退休了,但他觉得不管自己在哪,都愿意一直把这件事做下去。
华池县法院院长左文立介绍,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同时也是甘肃省内4家试点法院之一。
“华池县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和‘巧儿’故里,家事审判方面在革命时期就已取得丰富的经验和实践成果,今天更应该继承和发扬好红色司法传统,在家事审判方面取得好成绩。”左文立说。
13年的时光过去,新中国成立,在祖国西北角这片革命热土上,红色司法传统还在代代相传。如今,革命圣地的司法人员已将心中的崇敬与责任感,化到每一个行动之中、每一个案件之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已成为他们不变的坚定信仰。
一簇簇红艳艳的刺梅花,在窑洞墙壁外依次排开。修葺后的窑洞已褪去黄土的外表,青灰色的墙,黄白的木门框,这是坐落于此已有70多年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13年里,在动荡的战时岁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一直有序运转……
1937年,抗日的烈火在全国熊熊燃起。陕甘宁边区政府在这一年成立,自此在延安开始了13年的艰苦生活和顽强战斗。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也在这一年成立。13年间,8次搬迁,7处旧址,先后经历6名院长。直至1950年1月,才随着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撤销而撤销。
艰辛步履积累成一套完整司法体系
龙湾山旧址是边区高等法院1941年底至1943年1月间的办公地点。除龙湾山旧址,凤凰山、安塞李家沟、清凉山、白家坪等其余法院旧址,均已无法修复。仅存的龙湾山旧址成为了触碰和寻找过去历史的宝贵遗产。据介绍,龙湾山旧址修复工程2001年启动,历时5年完工。
半山腰上的51孔窑洞,审讯、审判与关押等工作都在此展开。
“当时的司法机构,检察、监狱都属于法院的下设机构。”旧址院内,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讲解员王静介绍。
审讯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相邻依次排开。院子另一侧的大铁门内,则是监狱。
2013年暴雨,旧址因黄土湿陷、山体滑塌等原因被严重损毁。“当时男监这一侧几乎全部被掩埋。”王静介绍,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花了一年多时间才重新修复。
51孔窑洞中,除了工作用途外,还有院长办公室。第三任院长雷经天曾在此工作生活,他的儿子当时就在这孔窑洞中出生。
靠近山外侧的一面,是礼堂旧址,现改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陈列馆。
“由弱小变强大、由被动变主动,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积累实力、发生巨变的阶段。”陕西省延安市延安精神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郝凤年认为,“这一时期实行的一系列中国特色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理念,为新中国全面执政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13年时间里,司法机构、司法制度经广泛的实践和探索有很大的发展,司法体系在此时期得到全面建设。
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深刻运用
关于爱与罪,革命时期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悲情故事。
时任红军抗大队长的黄克功,爱上了在抗大学习的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后两人在相处中由于差异较大,渐生矛盾。
1937年10月的一天,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16岁的刘茜。
事发后,引起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当年毛泽东主席为此事给审判长雷经天写了书信,要求不能因为黄克功过去的功绩,而赦免其犯下的滔天罪行。”王静在陈列馆内介绍。
“当时国民党军官张灵甫枪杀妻子,得到宽大处理,后来还步步高升。红军的军官黄克功枪杀了自己追求的女学生,被处以极刑。这一宽一严,对比鲜明。”延安中院院长康天军说。
黄克功被依法判处死刑,在百姓间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奠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的基石。
边区生活条件艰苦,老百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边区的司法工作具有浓厚的治理农村环境和服务战争的边区特色。
“和老百姓打交道,边区法院改变过去‘坐堂式’判案。”郝凤年说,“只见公仆不见官,是延安革命根据地的最好概括。”
在这一时期,法官深入调查、就地办案、巡回审判、调判结合、重事实、讲证据等审判方式,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其中以当时兼任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为典型代表,其审判方式被命名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华池县封芝琴婚姻一案,后因被《解放日报》广泛宣传,加上被改编为戏剧、影视等艺术作品《刘巧儿》而广为流传。边区审判事业离不开群众,雷经天巧断烟锅案等经典案例,都透露着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熟悉洞察人性心理的老百姓式智慧。
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坚持群众路线,是边区司法事业的重要特点之一。
传承红色基因让优良司法传统生生不息
“要能够看得懂法律条文及工作报告”——这是边区高等法院为选调法官制定的五条标准之一。
“看似简单,但这在当时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的年代,符合要求的寥寥无几。”康天军谈到红色人民司法的队伍建设问题时,表示当时法院建立的法官学习制度,对业务学习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要求。
据资料记载,当时的学习制度要求每天2小时集体学习业务,并开设审判业务培训班、在职法官轮流培训等,还要求各县所有裁判员、检察员、书记员习作法律论文,并进行检查评比等。
在传承红色基因、保护革命精神财富方面,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多年来也一直在努力挖掘和保存这段珍贵历史。
2016年1月,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在华池县揭牌。
“我们花了8年时间,实地考察、查史料、找专家、搜集旧文物、拜访亲历者的后人等,跑了很多地方,用尽各种方法,收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资料。”华池县法院副院长李武峰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的主要策划筹备者之一,在8年时间里坚持做好这一件事。
马锡五当年用过的旧物件、陇东分庭时期仅存的13份判决书等共458件文物,都保存在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
“因为战争,太多珍贵的资料都遗失或者被损毁,找不到了,现有的这些原件,也应该尽快加一些保护措施,以免自然风化。”李武峰还有两年就退休了,但他觉得不管自己在哪,都愿意一直把这件事做下去。
华池县法院院长左文立介绍,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同时也是甘肃省内4家试点法院之一。
“华池县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和‘巧儿’故里,家事审判方面在革命时期就已取得丰富的经验和实践成果,今天更应该继承和发扬好红色司法传统,在家事审判方面取得好成绩。”左文立说。
13年的时光过去,新中国成立,在祖国西北角这片革命热土上,红色司法传统还在代代相传。如今,革命圣地的司法人员已将心中的崇敬与责任感,化到每一个行动之中、每一个案件之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已成为他们不变的坚定信仰。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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