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法院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 2015年,湖北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5414件,同比增长21.01%;审结5417件,同比增长23.25%,审结率95.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742人,同比增长56.84%,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170人,同比增长67.62%,重刑率为20.3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38个百分点。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对遏制和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湖北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从2010年的1601件增至2015年的5417件,生效判决罪犯人数从2010年的1672人增至2015年的5742人,毒品犯罪高发、多发。 湖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的处罚力度,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及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完善毒品犯罪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量刑予以规范;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推动全省法院严格规范审判程序,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定期与公安、检察机关就毒品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司法建议,统一办案标准,打好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基础;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举办禁毒法制讲座、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协作机制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教活动,推动了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