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新任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
2016-06-22 14:40: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内蒙古法院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院长胡毅峰的监誓下,内蒙古高院审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云喜顺,审委会委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培忠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举右手,面向国徽庄严宣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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