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努力以司法之剑护卫碧水蓝天
2016-06-07 07:27: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6月5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在市区列宁公园开展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生态审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环保宣传手册,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践行绿色发展,共建美丽家园。图为干警正在向环卫工人宣传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陈佰炎 摄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地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连日来,以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契机,各地法院纷纷举行形式多样的活动,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意见,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以司法之剑护卫碧水蓝天。
四川高院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6月6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和四川法院环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8件环境资源精选案例。
据介绍,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任务是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机制,宣传引领环境资源保护法治理念。为适应“三合一”专业化审判的要求,审判人员均从具有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经历的法官中选配。5月3日受案运行以来,目前已经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9件。
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环境资源案件较多、保护任务较重的甘孜、阿坝、巴中、攀枝花西区等部分中基层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机构。部分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也正结合各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特点,积极酝酿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记者 姜郑勇 通讯员 舒劲松)
吉林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6月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当天,吉林高院还召开了“守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近年来吉林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通报10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新成立的吉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一审、二审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等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将加强司法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正,保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为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王洁瑜)
黔西南中院曝光典型案例普及环保法律
为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普及环保法律知识,6月5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统一安排,由该院环保庭庭长雷力组织干警,带着精心编印的《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指南》,到街心花园参加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解答群众咨询120余次,向过往群众发放《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指南》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读本700余本,曝光了一批环保方面的正面和反面典型,增进了社会各界对中院及时审结环保案件、有效保护环境健康发展工作的了解,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蒙跃实)
河南高院联手三单位举办宣传活动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厅、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电视台在郑州市文化广场共同举办了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河南省副省长张维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张庆义等出席。
参加活动的领导共同启动了《河南省公民环保行为准则》百万公民签名墙上线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报名参加活动的市民冒雨围绕CBD内环开始了5公里的长跑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共同参与环保的理念。
张维宁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出台了建设美丽河南意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境质量取得持续改善。张维宁要求,要清醒认识到河南环境保护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做出贡献。
活动当天,河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一起在文化广场挂起了“强化司法手段 护航美丽河南”的横幅,设置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李智刚)
重庆四中院助力渝东南生态建设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区域优势,加强辖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服务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2015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民事案件48件,行政案件14件。
该院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针对目前环境资源案件以刑事案件居多的实际,将具有较强刑事审判及调研能力的刑事法官调整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中,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业务能力。
同时,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又未恢复造林的,通过适用监禁刑强力惩治犯罪行为;对被告人已在滥伐地植树造林的,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2015年以来,辖区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9件,其中判处监禁刑12件19人,适用率为20.34%,同比提升6.8个百分点。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方式,落实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聘请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为专家辅助人,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王倩)
四川高院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6月6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和四川法院环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8件环境资源精选案例。
据介绍,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任务是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索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机制,宣传引领环境资源保护法治理念。为适应“三合一”专业化审判的要求,审判人员均从具有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经历的法官中选配。5月3日受案运行以来,目前已经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9件。
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963件,行政案件2446件,刑事案件1439件。环境资源案件较多、保护任务较重的甘孜、阿坝、巴中、攀枝花西区等部分中基层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机构。部分未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也正结合各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特点,积极酝酿筹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记者 姜郑勇 通讯员 舒劲松)
吉林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6月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当天,吉林高院还召开了“守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主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近年来吉林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通报10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新成立的吉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一审、二审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等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将加强司法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正,保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为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王洁瑜)
黔西南中院曝光典型案例普及环保法律
为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普及环保法律知识,6月5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统一安排,由该院环保庭庭长雷力组织干警,带着精心编印的《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指南》,到街心花园参加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解答群众咨询120余次,向过往群众发放《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指南》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读本700余本,曝光了一批环保方面的正面和反面典型,增进了社会各界对中院及时审结环保案件、有效保护环境健康发展工作的了解,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蒙跃实)
河南高院联手三单位举办宣传活动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厅、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电视台在郑州市文化广场共同举办了以“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河南省副省长张维宁、政协副主席钱国玉、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张庆义等出席。
参加活动的领导共同启动了《河南省公民环保行为准则》百万公民签名墙上线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报名参加活动的市民冒雨围绕CBD内环开始了5公里的长跑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共同参与环保的理念。
张维宁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出台了建设美丽河南意见,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环境质量取得持续改善。张维宁要求,要清醒认识到河南环境保护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做出贡献。
活动当天,河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一起在文化广场挂起了“强化司法手段 护航美丽河南”的横幅,设置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记者 冀天福 通讯员 李智刚)
重庆四中院助力渝东南生态建设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足自身区域优势,加强辖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服务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2015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59件,民事案件48件,行政案件14件。
该院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针对目前环境资源案件以刑事案件居多的实际,将具有较强刑事审判及调研能力的刑事法官调整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中,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业务能力。
同时,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又未恢复造林的,通过适用监禁刑强力惩治犯罪行为;对被告人已在滥伐地植树造林的,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2015年以来,辖区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9件,其中判处监禁刑12件19人,适用率为20.34%,同比提升6.8个百分点。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方式,落实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聘请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为专家辅助人,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王倩)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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