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开展模拟法庭普法教育活动
2016-05-11 08:52: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法院 | 作者:刘晓峰 白永华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堂零距离的法制课”公众开放日活动,刑三庭积极组织该院年轻干警,承担了开展一场模拟法庭的任务。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展示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庭审程序,为近百名离石区龙凤小学的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开始前,副庭长冯秀梅对法庭设置以及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开庭。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不断推进,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原来,本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同班同学,双方均系未成年人,被告人曾多次受到被害人暴力胁迫并勒索财物。被告人出于畏惧心理,不敢向同学、老师和家长反映,在一次次的妥协中默默忍受,但随之而来的是被害人愈加疯狂和双方矛盾的越积越深。案发当日,被害人再次威胁勒索被告人,被告人忍无可忍之下在身上藏了一把匕首,当被害人再次寻衅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被告人持匕首将被害人刺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活动结束后,龙凤小学的老师们说,在当前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混杂交融的社会环境中,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尤为重要,吕梁中院组织这样的活动非常好,是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极大支持。
庭审开始前,副庭长冯秀梅对法庭设置以及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开庭。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不断推进,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原来,本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同班同学,双方均系未成年人,被告人曾多次受到被害人暴力胁迫并勒索财物。被告人出于畏惧心理,不敢向同学、老师和家长反映,在一次次的妥协中默默忍受,但随之而来的是被害人愈加疯狂和双方矛盾的越积越深。案发当日,被害人再次威胁勒索被告人,被告人忍无可忍之下在身上藏了一把匕首,当被害人再次寻衅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被告人持匕首将被害人刺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活动结束后,龙凤小学的老师们说,在当前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混杂交融的社会环境中,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尤为重要,吕梁中院组织这样的活动非常好,是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极大支持。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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