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判决谷歌公司获得AndroidPay.com域名
2016-05-05 14:46: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海宣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杜女士诉谷歌公司关于AndroidPay.com域名权属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杜女士对AndroidPay.com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驳回杜女士要求该域名归其所有的主张。谷歌公司依据该判决获得AndroidPay.com域名。

  1997年,谷歌公司注册了Android.com域名,并经营该网站至今。2007年开始,谷歌公司开始推出其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至今全球已有10多亿人使用该系统。同时,2007年起,谷歌公司还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ANDROID各类商标,在国内商标权属争议中,ANDROID商标多次被认定构成驰名商标。

  2014年8月25日,胡先生注册了AndroidPay.com域名,该人同时还注册有与Android有关的30多个域名。2015年3月6日至3月24日期间,谷歌公司与胡先生联系购买涉案域名,胡先生的报价为不低于一千万人民币。2015年4月3日,涉案域名以一万元价格转让至杜女士名下。2015年4月13日,谷歌公司向美国国家仲裁院提交投诉书,请求裁决涉案域名争议。仲裁期间,杜女士将涉案域名解析至开源技术屋网站,并在第42类上申请Androidpay商标。杜女士表示其上述使用行为不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2015年5月31日,美国国家仲裁院作出Google Inc.v Du Jin Feng/hu xiaolong域名争议裁决,将争议域名AndroidPay.com裁决转移给谷歌公司。杜女士不服该裁决,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域名由“android”与“pay”组合而成,因“android”为涉案域名中体现显著性的部分,与谷歌公司的注册商标、域名等商标标识相同,而“pay”为通用词,因此,涉案域名与谷歌公司的商业标识构成近似,易造成公众混淆。截至谷歌公司投诉之时,杜女士并未就涉案域名标识存在任何在先权益,亦未证明杜女士为正当使用涉案域名进行了充分准备。考虑杜女士的个人经历、职业背景等因素,其在本案争议发生后对涉案域名的使用行为,不合常理,也非正当使用。因此,杜女士对涉案域名不存在任何合法权益。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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