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中院: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2016-04-29 15:13:22 | 来源:重庆高院 | 作者:谢春艳
  4月28日下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第二期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及典型案例。

  在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四中院副院长唐文表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保护创新成果、提升竞争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源泉。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有效化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矛盾纠纷,为营造渝东南民族地区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经统计,自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重庆四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0件,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95件,商标权纠纷案件5件,目前尚无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唐文指出,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案件类型不均衡;二是类型化案件突出;三是著作权案件涉及的权利类型单一,多为词曲的复制权、表演权。针对渝东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建议娱乐行业监管机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KTV经营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经营,同时,建立健全著作权付费使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对于经营者而言,应采取措施合理预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歌曲点播设备进行授权审核,与歌曲点播设备提供商签订侵权责任承担条款等等。

  发布会上,唐文还通报了四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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