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普法列车”护航花季少年远离校园暴力
2016-04-28 16:02: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 作者:雷争放
原江涛 摄
  继4月19日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普法列车”驶进有着70余年办学历史的富平县迤山中学校园后,4月27日上午,富平法院普法团队再出发,赴该县东南部刘集镇,向刘集高级中学师生作报告。贴近中学生青春萌动期心理生理特点的法治报告,获得了该校师生的欢迎与赞誉。

  此次法治报告,侧重于校园暴力案件的成因、特点及其预防,重点阐述了刑事责任年龄和校园内容易发生的几类刑事案件的概念。同时,法官从审理的一起青少年因飚车而发生重大伤亡、给其家庭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案例说起,归纳了几类校园内容易发生的民事侵权案件的特点,重点阐述了民事责任年龄及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法官们还从高中学生处在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特征出发,着重谈论了青少年如何励志、成才与成人的关系,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安全度过青春期等贴近中学生学习生活成长的话题。

  “让法律呵护你美丽的青春”,是富平法院为处在青春期中学生而量身制作的法治教育课。“普法列车”进校园,让众多中学生乘上“普法列车”健康度过美丽而烦恼的青春期,并成长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一幕幕令人痛惜而真实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一个个贴近中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学习生活成长的话题,法官们讲得生动,学生们听得认真,触动心灵形成互动和与共识,赢得了该校师生的阵阵热烈掌声。“希望法官今后常来学校讲课,让暴力远离校园,使同学们快乐健康成长,立志成人成才,是法官、教师、家长的共同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望!”刘集中学校长安月宁在法治报告会结束语时说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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