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巡回法庭让村民更加知法懂法
2016-04-27 15:01: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 | 作者:大通县法院 张玉芳
  近日,青海省大通县人民法院在本县黄家寨镇东柳村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康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乘康某甲),从大通县黄家寨镇索家村到东柳村,沿大通县黄家寨镇平乐村村道自西向东行驶时,碰撞到前方王某某停驶在道路南侧的三轮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告人康某某、乘车人康某甲受伤,两车受损。被告人康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庭后,案件承办法官就危险驾驶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并就村民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使村民们增加了法律知识,为平安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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