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人民法院廉洁司法
2016-04-20 14:44: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 作者:李勇 陈毅清
人民法院能否做到廉洁司法,关乎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关乎法律权威,更关乎我国法治中国梦能否顺利推进。推进法院廉洁司法,应做到党组纪检组两手抓,共同发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才能确保“自身硬”,进而赢得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明党的纪律是关键。目前,在个别干警身上,仍然存在一些违背政治原则和党的纪律的苗头性问题。有的干警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模糊,立场摇摆,或者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执行上级法院、院党组工作部署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法院党组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警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的教育,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果断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组要履行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严肃查处,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尤其是法院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更加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程序观念,不打丝毫折扣。重大工作部署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和保证法律统一实施为前提,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普通干警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本院党组的领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
改进司法作风是重点。眼下少数干警作风不佳,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有的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精神懈怠、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或者执法不规范、举止不文明,对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冷硬横推”;有的还存在特权思想,在工作中逞威风、耍霸道,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伤害群众感情,也严重损害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改进司法作风,不但要有铁的决心,更要有实的举措。要把“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抓紧抓牢,带头深入基层,潜心俯身,了解群众的实际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党组要针对干警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出实招、动真格;纪检组要以整治方案为依据,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等各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党组和纪检组要形成共识,对各类司法作风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苗头的干警形成强烈的危机感和震慑力,把不良思想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抓牢源头治理是根本。法院党组要主动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纪检组要认真搞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廉政建设的威慑力;切实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制约监督,确保全体干警都能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司法问责等制度,完善执行制度的保障机制,让廉政制度得以刚性运行。构建“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纪检干部的监督,强化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使“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的理念扎根于每一名干警的心底,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严明党的纪律是关键。目前,在个别干警身上,仍然存在一些违背政治原则和党的纪律的苗头性问题。有的干警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模糊,立场摇摆,或者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执行上级法院、院党组工作部署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法院党组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警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的教育,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果断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组要履行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纠正、严肃查处,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尤其是法院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更加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程序观念,不打丝毫折扣。重大工作部署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和保证法律统一实施为前提,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普通干警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本院党组的领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
改进司法作风是重点。眼下少数干警作风不佳,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有的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精神懈怠、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或者执法不规范、举止不文明,对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冷硬横推”;有的还存在特权思想,在工作中逞威风、耍霸道,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伤害群众感情,也严重损害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改进司法作风,不但要有铁的决心,更要有实的举措。要把“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抓紧抓牢,带头深入基层,潜心俯身,了解群众的实际难题,解决实际问题。党组要针对干警存在的各种作风问题,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出实招、动真格;纪检组要以整治方案为依据,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等各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之风。党组和纪检组要形成共识,对各类司法作风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苗头的干警形成强烈的危机感和震慑力,把不良思想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抓牢源头治理是根本。法院党组要主动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一岗双责”。纪检组要认真搞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廉政建设的威慑力;切实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制约监督,确保全体干警都能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司法问责等制度,完善执行制度的保障机制,让廉政制度得以刚性运行。构建“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纪检干部的监督,强化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使“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的理念扎根于每一名干警的心底,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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