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举办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 为法官“充电”“加油”
2016-04-20 11:16: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法院 | 作者:孙兵
4月15日、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第一期),培训采取视频方式向全省三级法院法官干警同步直播,来自全省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研究室、审判管理部门法官干警,检察官、律师共4800余人参加培训,参训人数、开班规模为近年之最。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在开班仪式上强调,专题培训立足民事审判实务,着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两学一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和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客观要求。举办专题培训班,以法官教法官的形式,把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准确、权威的裁判观点讲出来,统一全省法律适用,最大程度实现同案同判,大幅提高法官业务能力。
据了解,为保证培训质量,省法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法官组成专题课题组,深入研究全省民商事审判情况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15个培训专题。培训专题从民事审判实务出发,认真研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全国法院指导性文件、参考案例,听取学者意见,形成了权威裁判观点,并邀请最高法院民事审判专家把关。
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共分两期,第一期培训包括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动产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八种类型。授课老师由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授课内容结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深入阐释了八类民商事案件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及审判思路、方法。所有培训影音资料、授课讲义均在培训结束后上传内网供全省法院法官干警下载学习。
记者了解到,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第二期)5月初举行。吉林高院还将在刑事、行政等领域开展培训,努力促进全省法院法官司法能力全面提升。同时,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积极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审判骨干力量,鼓励和带动广大法官坚持学习、钻研业务。
长春中院民四庭法官谷娟在第一期培训班获益良多,“专题培训让我了解了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大数据、大走向,理清了原本界限模糊的法律概念,统一了裁判方向和尺度,对我今后审判工作有极大帮助,希望吉林高院能够定期开展此类培训,形成常规化、制度化。”
据了解,此次培训引起了广大法官的学习热情,学习研究氛围进一步形成。虽然培训占用了全省法官的休息时间,但是全省三级法院分会场座无虚席,参训人数、会场纪律井然。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在开班仪式上强调,专题培训立足民事审判实务,着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两学一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和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客观要求。举办专题培训班,以法官教法官的形式,把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准确、权威的裁判观点讲出来,统一全省法律适用,最大程度实现同案同判,大幅提高法官业务能力。
据了解,为保证培训质量,省法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法官组成专题课题组,深入研究全省民商事审判情况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15个培训专题。培训专题从民事审判实务出发,认真研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以及全国法院指导性文件、参考案例,听取学者意见,形成了权威裁判观点,并邀请最高法院民事审判专家把关。
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共分两期,第一期培训包括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动产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八种类型。授课老师由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授课内容结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深入阐释了八类民商事案件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难点及审判思路、方法。所有培训影音资料、授课讲义均在培训结束后上传内网供全省法院法官干警下载学习。
记者了解到,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第二期)5月初举行。吉林高院还将在刑事、行政等领域开展培训,努力促进全省法院法官司法能力全面提升。同时,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积极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审判骨干力量,鼓励和带动广大法官坚持学习、钻研业务。
长春中院民四庭法官谷娟在第一期培训班获益良多,“专题培训让我了解了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大数据、大走向,理清了原本界限模糊的法律概念,统一了裁判方向和尺度,对我今后审判工作有极大帮助,希望吉林高院能够定期开展此类培训,形成常规化、制度化。”
据了解,此次培训引起了广大法官的学习热情,学习研究氛围进一步形成。虽然培训占用了全省法官的休息时间,但是全省三级法院分会场座无虚席,参训人数、会场纪律井然。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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