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
2016-04-20 08:54: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 | 作者:徐海峰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教培工作暨2016年计划及经费预决算情况的报告》。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出席会议。天津高院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高憬宏对天津高院2015年教育培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市法院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培训方式屡有创新,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分级实施,整体推进”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2016年教育培训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融入各级各类培训中,形成常态化,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三是丰富教育培训手段。要深入推进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积极探索“教官制”。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用好天津法院法官培训网,有效缓解“工学矛盾”。四是狠抓工作计划落实。要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培训计划,特别是对于《司法标准化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各类培训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备案程序,凡涉及培训经费报销的,须经政治部教培处审核后,由行政处核准报销,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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