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点、线、面”能动司法服务旅游
2016-04-19 14:35: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汪新元 许杰
春暖花开,风和日丽,正是踏青好时节。日前,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邀请涉旅游相关部门、村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等有关人员召开服务旅游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构筑“点—线—面”模式,强化服务旅游工作力度,为实现孝昌旅游活县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近年来,孝昌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司法宗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法院工作新发展,经认真调查研究,建立了“点—线—面”模式,全面构筑服务旅游经济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网络。
点,即以便民联系点为中心开展司法服务。该院分别在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观音湖风景旅游区设立了二个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实行提前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巡回办案,并开通涉旅游案件立案专线,实行电话立案,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对涉及旅游案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实行快立案、快审理,简易、多指导、多释明,严程序、严质量、严庭审、严规范。
线,即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长线联系。该院充分认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模式。注重法官与景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对口结对,诉讼与调解并重,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提供操作平台。主动指导景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模式,争取在降低民事案件数量上有所突破。
面,即开展巡回审判,教育一片。旅游区由于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孝昌县法院积极开展便民利民工作,为群众提供必须的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到基层群众中去辩法析理、定分止争。利用巡回审判这种相对轻松、随和的开庭形式,及时、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信任,增加对人民法院的信任,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今年以来,两个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审结案件132起,诉前调解56件,有效减轻了游客和当地老百姓的诉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孝昌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司法宗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法院工作新发展,经认真调查研究,建立了“点—线—面”模式,全面构筑服务旅游经济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网络。
点,即以便民联系点为中心开展司法服务。该院分别在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观音湖风景旅游区设立了二个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实行提前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巡回办案,并开通涉旅游案件立案专线,实行电话立案,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对涉及旅游案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实行快立案、快审理,简易、多指导、多释明,严程序、严质量、严庭审、严规范。
线,即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长线联系。该院充分认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模式。注重法官与景区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对口结对,诉讼与调解并重,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提供操作平台。主动指导景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法官主导下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模式,争取在降低民事案件数量上有所突破。
面,即开展巡回审判,教育一片。旅游区由于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孝昌县法院积极开展便民利民工作,为群众提供必须的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到基层群众中去辩法析理、定分止争。利用巡回审判这种相对轻松、随和的开庭形式,及时、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活动的信任,增加对人民法院的信任,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今年以来,两个景区巡回审判法庭审结案件132起,诉前调解56件,有效减轻了游客和当地老百姓的诉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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