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出台12项措施着力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2016-04-15 14:24: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
  今年以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制定《南开法院关于提高民事审判效率的指导意见》,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取得一季度结案数开门红。

  一是坚持有案必立,严格审核。立案一庭妥善处理接受诉状与依法受理的关系,严格审核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收齐当事人提出起诉应当提交的材料,特别是与诉请、主体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加大对当事人信息准确性、真实性的审核力度,确实做到具体明确与他人相区别。加大对案件管辖的审核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移送管辖案件数量,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直接裁定不予受理。同时,建立立案调解机制,在立案阶段化解部分案件。二是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案件化解在诉前。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机制,由立案二庭负责全部物业案件的诉前调解和审理,不再向审判庭移送案件。三是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以上率下。院党组倡导庭长、副庭长在完成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多办案,建议副庭长办案数量为审判员平均办案数的90%,有条件的副庭长还可以多办。法官选任完成前不对副庭长参加合议庭数量进行考核。四是深度挖潜,自我加压。要求民事审判人员每月最低结案数不少于20件,到年底实现收结比达100%。五是临时助理审判员要承担办案职责。明确指标任务,同时延长临时助理审判员履行职务期限。六是创新保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信息全、速度快的特点,由执行庭通过“总对总”,“点对点”在全国范围内对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采取网上冻结、续冻、解冻等保全措施,保全工作周期平均降至1天,极大提高了保全工作效率,减轻了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七是创新当事人信息查询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由民二庭负责集中查询全院有关当事人基本信息等工作,提高了当事人信息查询的工作效率。八是开通机要邮寄。建立移送案件通过机要邮寄的工作机制,保障卷宗安全。九是不增加调整人员,由部门通过内部挖潜,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方式加以落实。十是要求各部门增强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通力合作,主动作为,不推诿扯皮。十一是相关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十二是各部门及时向院党组、主管院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反馈有关问题,利于掌握情况,及时做出工作调整。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