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吹金江 阳光司法进集镇
——永善县“金江课堂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首场阳光司法观摩
2016-04-12 15:4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善法院 | 作者:刘应旭
发放宣传资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传递社会正能量、树立社会新风尚,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到全县“金江课堂暨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中。4月8日,永善法院首场阳光司法庭审观摩活动在黄华集镇广场拉开序幕。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君尧、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馨等出席观摩活动。
庭审观摩活动选择了一起黄华镇校园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黄华法庭庭长樊小柱独任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法庭调查、质证、辩论、陈述四法定程序后,案件当庭宣判。
休庭期间,该院组织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向在场群众、师生及村干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闭庭后,法官就案件宣判结果向在场群众释明,向群众进行普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
为切实推进永善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覆盖15乡镇“金江课堂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庭审观摩活动方案,在2016年9月30日前,将抽出该院精锐力量深入到每个乡镇至少开展一次庭审观摩活动。以公正、透明、阳光的庭审现场向群众传播法律的种子。
庭审观摩活动选择了一起黄华镇校园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黄华法庭庭长樊小柱独任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法庭调查、质证、辩论、陈述四法定程序后,案件当庭宣判。
休庭期间,该院组织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向在场群众、师生及村干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闭庭后,法官就案件宣判结果向在场群众释明,向群众进行普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
为切实推进永善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覆盖15乡镇“金江课堂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庭审观摩活动方案,在2016年9月30日前,将抽出该院精锐力量深入到每个乡镇至少开展一次庭审观摩活动。以公正、透明、阳光的庭审现场向群众传播法律的种子。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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