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弘法治 无微不至暖民心
——“时代楷模”黄志丽法官工作综述
2016-03-26 08:5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法官所办的案件,也许是当事人一生法治信仰的唯一一次洗礼。”这是黄志丽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黄志丽心中,每一起民事案件,都连结着普通百姓的一家生计,关乎一方社会的稳定。

  这个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女法官审案5000余件,上诉率不到3‰,是“办案标兵”;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93%,是“调解能手”;她笃信,一次温情的调解胜过一份冰冷的判决,是百姓的“知心法官”。

  黄志丽曾被授予“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干部”等荣誉称号,2015年又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等荣誉称号。

  创新工作理念,“三个贯穿始终”

  “当法官要有一双好耳朵,讲究的是眼力,练的是嘴皮。”和当事人接触过程中,黄志丽力求倾听当事人心声,在当事人的言行举止中准确预估他们的诉讼期望值,“多想一点,多做一点。”

  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 “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

  在一起房屋继承案中,兄妹二人为了一套房屋的继承权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在确认了证据的真实性后,黄志丽仔细研究卷宗资料,发现原祖业房屋与拆迁安置后的房屋有近30平方米的面积差。于是她先后到相关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及建筑公司、银行等查找当年原始材料,因事隔20年,查找难度很大。可黄志丽没有放弃,她细心阅读查找回来的这一卷卷字迹已经有些模糊的材料,不错过任何细节。

  在她看来,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从这些点滴做起。黄志丽发现这30平方米的面积差价是原、被告的父亲用积蓄支付的,这部分应当作为遗产析产。查清事实后,黄志丽立即召集兄妹进行调解。在她的耐心引导下,兄妹俩最终达成和解。

  妹妹说那些调查材料,让她看到了法官的付出与心血。殊不知,黄志丽连一顿热乎饭都没吃上,三天时间里马不停蹄地跑了10个部门查清了20年前的房屋档案材料,终于让这对吵了几年的兄妹找回阔别已久的亲情。虽然很累,但黄志丽感觉:值了。

  除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外,黄志丽还自学医学知识,以求更好地化解人身损害和医患纠纷;积极进修心理咨询师课程,增强和各类当事人沟通的能力;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让一对又一对夫妻相处更理性和谐;了解辖区民风民俗民情,寻找与当事人更多共同语言,用勤勉与智慧,使许多当事人自愿调解、服从判决。

  黄志丽坚持一个亲人、一份关爱、一倍辛勤、一分欣慰的“四一”办案理念,创新心理调解法、婚姻分析法、社区走访法等多元化调解技巧,经她处理的案件调解率高,群众反响好。她所办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3%,服判息诉率达99.7%,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75%。

  法官工作室:法治为民的“桥头堡”

  到一线办案,就是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12年起,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成立,这些工作室开设在街道办事处、居民社区、村委会等地,切实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黄志丽告诉记者,许多案子在进入法院之前就在法官工作室得到了化解,黄志丽和她的法官团队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室成立以来,诉前联动化解矛盾纠纷900余件,提供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成为法治为民的“桥头堡”。

  “有一个案子是追讨欠薪的,赔偿额2000元。我打了两个电话,追回1800,调解解决,当事人很满意,但是要是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走的步骤就太多了。”黄志丽向记者介绍近期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情况时说,一些数额较小的经济纠纷,当事人诉讼成本较高,先要写诉状,到立案庭立案,等法官排期,开庭,判决或者调解,诉讼成本必须花一个月以上,假如要申请强制执行,整个流程下来,要十几个人共同为了这件事情努力,占据宝贵的司法资源。

  在黄志丽的带动下,法官工作室团队不断壮大并稳定。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与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的同时,辐射司法正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纠纷不出乡村社区。甚至有很多外地的当事人也纷纷找到黄志丽,要求到工作室调解纠纷。

  黄志丽认为,司法不是一种剧场式的表演,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定分止争,实现人和。她不仅主动判后答疑,释法说理,而且最大程度还原客观事实,查清真相,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在一些交通不便、纠纷较多的小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还设立临时便民服务点,坚持定时、定点、定人、定责值班,采取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现场办案等多种形式为小区群众第一时间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这一年来我在想怎样能让法官工作室更加沉到基层去,走出一条大家可以复制的路子。”黄志丽说,她期待用更便捷、更快、更有效的方式为当事人服务。

  廉洁司法:“自谨其身,守诚守静”

  黄志丽收过最重的“礼”是一位阿婆的4个粽子。

  在一起遗产纠纷案中,当事人黄阿婆因感激黄志丽的判决,先是送来几张购物卡,被黄志丽严词拒绝后又拎来几包茶叶,黄志丽还是不收,最后阿婆拎来自己亲手包的4个粽子,放下就走。这让黄志丽犯了难,三番五次拒绝阿婆的心意,总不能把几个粽子也拒之门外,她连忙在门口的蛋糕店买了几斤蛋糕,追上阿婆,送到她手里,算是谢礼。

  黄志丽断案有两大“法宝”:一是快审快结,能办的事马上办,能当庭判决的绝不择日宣判,让当事人找不到说情的时间;二是阳光司法,从不私下接待当事人,把审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摆在法庭上,让当事人找不到说情的机会。

  在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开发商既逾期交房又逾期办证,却不想支付违约金。一天,被告开发商打电话给黄志丽,承诺如果判决结果有利于被告,将送她去海南五日游。黄志丽当即严词拒绝,并劝开发商将钱用在赔付原告损失上。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当庭支付了违约金。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黄志丽始终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拿当事人一钱一物。她认为司法作风无小事,法官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构成的,群众观点就深刻地蕴含在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

  在一起抚养权纠纷中,男、女方分别托黄志丽的老同学和姐夫来说情,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面对两边的人情,她没有生硬回绝,而是和老同学聊起了孩子的生活和将来,让老同学明白孩子跟着女方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一口答应帮忙做男方的工作。同时,黄志丽跟姐夫说起父爱的重要性,让他帮忙做女方工作,好好配合男方的探视。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自谨其身,守诚守静”是黄志丽自己奉行的行为准则,到外地办案,原告好意提出派车接送,她坚持坐火车硬座前往;炎热的夏天,被告递来的矿泉水她也婉言谢绝。十余年来,她一直居住在60平方米左右的老房子里,尽管收入有限,却热心公益,经常扶贫济困,还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

  黄志丽常说“只愿回首法官生涯时,不为欲望所绊、不为权力所羁、不为名利所累,清正廉明,清白一生。”她这样说,也一直这样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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