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郑小红,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26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0年,审理案件3000多件,保持了无裁判差错、无超审限、无申诉上访案件的“三无”纪录。
被称为民事纠纷“解码”高手的郑小红,这样总结自己的经验:“法律是严冷的,但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透过这股温度,才能更好地诠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微笑法官”的时间在“路上”
10年骑坏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
翻开郑小红的手机通讯录,里面有100多个当事人的电话号码。而这些“联系人”,每隔2个月就会刷新一次,不然手机根本装不下。
每天除了开庭和参加重要活动,郑小红的手机随时向当事人“开放”。因为是民事庭的法官,处理的多是家长里短的琐碎事,每天接当事人1个多小时的电话不算多。
零距离接近郑小红,笔者发现她的时间,几乎都留给了那些需要她的“街坊”。
郑小红从2004年开始独立办案,2007年到民意街人民法庭工作。该法庭管辖江汉区8条行政街道,为了贴近百姓,她时常在社区中巡回办案。社区会议室,挂上国徽就是法庭。
民意街法庭管辖的多是老城区,窄街小巷多,郑小红常常要送达文书、上门调查调解。为方便工作,她学会了骑自行车,穿街走巷,后来又换成了电动车。
10年间,在67个社区、30个成规模的小商品市场中穿梭,郑小红骑坏了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正是她一次又一次去“街坊”家中“家访”,还原了一个个案件的真相,由其审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10年间,郑小红跑遍了民意街及周边几个街的每个角落。足迹所到之处,夫妻重归于好,朋友重新把酒言欢。
郑小红大部分时间是走在调查、调解的路上,走在百姓的身边。郑小红的一位同事说:“郑姐是个大忙人,看见她的时候,她在法庭上;看不见她的时候,她在去家访的路上,在去社区、机关、企业送法的路上。
“微笑法官”的温情敬业观
再难调解的官司也不放弃
很多当事人都说,郑小红留给自己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的微笑。无论自己来时如何怒气冲冲,但是最终被郑法官的微笑感染,能够平静下来。
被百姓称为“微笑法官”的郑小红,用法与情帮当事人纾解愁容,化干戈为玉帛。10年间,她办理了3000多件案子,调解成功率约占8成。这意味着,她几乎每个工作日,都要调解成功一个案子。
基层民事庭的案件,多是各类矛盾引起纠纷,涉案金额不高,但是各种关系错综复杂。面对如此繁琐的工作,郑小红烦不烦?
郑小红说,当然有烦恼。
她毫不吝惜地将大部分时间花在办案上,陪伴家人的时间却十分有限。当她面对亲人时,充满了愧疚和自责。
但是郑小红又说:“每次调解成功,带给我的更多是满足。”
2008年4月,76户居民86人,因为购买的商铺出现交房逾期和公共部位被挪作他用等问题,集体到民意街法庭起诉了开发商。
集体诉讼人数多,诉求不同众口难调,让调解难上加难。承办律师经过几轮调解,对调解成功丧失了信心。得知郑法官还要继续调解,律师直接说:“你不要白费劲,干脆直接判。”
郑小红心里清楚,直接判决自己最省心,对当事人来说效果不见得最好。76户居民购买商铺,最盼望的是尽快有收益。但是任何一方不服判决上诉,将会付出金钱和时间的双重代价,最后双方的利益都会受损。
不怕麻烦的郑小红要来了86个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逐个联系,寻找大家的利益共同点。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86个当事人最终与开发商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且顺利执行到位。
在郑小红看来,做一个好法官,不能只凭法律条文,还要靠常识、常情、常理,应有对困难群众的悲悯之心,也就是司法良知。
居民李爹爹身染重病,住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常年漏水。他起诉的开发商不知去向,四处投诉无法解决之时,跑到法院闹。郑小红接待他后,多次找到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请求实地勘验、筹措资金、维修楼栋,彻底协调解决了李爹爹家中的隐患。重新住进焕然一新的家,李爹爹激动得忍不住嚎啕大哭。
大家都称赞郑小红是“微笑法官”,郑小红却认为,“一场民事官司,双方当事人都笑了,才是对自己最好的称赞。”
郑小红说,前来民事庭打官司的百姓,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是在人生之中遇到困难,渴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难题。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只是简单地依据法条判决,很难真正帮双方化解矛盾。所以我才不厌其烦进行调解,希望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微笑法官”的榜样力量
办案“接地气”带动一批年轻法官
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的郑小红领奖归来,同事们要她谈得奖后的感想,她说了一段令人深思的话:
“我一个人一年最多办300个案子,只能面对很少一部分当事人。上级表彰我,是因为老百姓喜欢我办案的态度和方法,希望通过表彰让我把经验与大家分享,让更多同事找到好的方法服务百姓。”
一个好的办案方法,确实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共赢。对此,与郑小红共事10年的法官魏建峰深有感触。
科班出身的魏建峰称自己是“学院派”,刚给郑小红当法官助理时,认为郑姐不厌其烦的调解是多此一举。明明有法可判,何必自寻烦恼,一定要双方满意。
有一次,他独立办理一起房屋补偿款分配的案件。一家五个子女,一直是二儿子和老母亲居住在一起,并且照顾老人。按照法规,老二应该比其他兄弟姐妹获得更多的补偿。刚刚接手案子时,魏建峰认为这个案子很简单,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就能判决。郑小红听了他的办案思路后,给了一条建议:“做一次家访再说。”
结果家访回来,魏建峰庆幸自己没有简单判决。如果当时简单依照法条判决,很有可能造成几兄妹因为补偿款反目,老人也会被其他子女指责偏心,失去亲情。
经过3个月的调解,五个子女各自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款,还给老人留下了一笔办后事的专款。一家人把手言欢,对魏法官的调解非常满意。
“办完这个案子,我真正感觉到做法官的成就感。”魏建峰笑着说:“郑大姐是‘务实派’,比我这个‘学院派’接地气,所以她最受当事人的信任。”
如今,郑小红总结不少“接地气”的断案方法:“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
在郑小红精神的引领下,一批青年法官迅速成长,成为江汉区法院审判队伍的新主力。
短评>>>
敬业的标高
我们至少可以分辨出这样三种工作态度:一种是拿多少钱做多少事,既不少做,也绝不愿意多做;一种是把职业当成长期事业来经营,凡事尽心尽力,对本职之外有助益的事务也相当热心;还有一种是深刻理解到职业对于社会发展及公共生活的意义所在,除了工作上的踏实积极和专业高效,更把这份理解当做人生道路上的指引,全力投身其中,紧随时代的大命题,执着地实现自我价值最大化。
“微笑法官”郑小红10年来的兢兢业业,就是对最后一种工作态度的充分诠释。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基层法官尤其如此。相对媒体上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普通百姓从亲身经历中感受到的公正“温度”,更能影响他们内心的真情实感与思维观念。所以法官不但要断案,更要打开老百姓的心结,让当事人觉得得到了公平对待,让法律确实成为衡量对错的唯一准绳。
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宏大的词汇并不空洞,而是建立在每一次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裁决之上。从这个角度而言,基层法官是社会稳定的调节阀,也是国家贯彻法治理念的基石。郑小红围绕每一起民事案件的圆满解决,耗费大量精力与时间,正是因为她有着这样的理解。如此程度的敬业才是真敬业:不仅敬这份职业,更敬这份职业所代表的角色及精神价值。我们希望,这种真敬业能引发更多人共鸣,每个行业都能涌现出郑小红法官这样的优秀工作者。(长心)
点赞>>>
小夹社区书记陈玉华:
帮助基层普法
我们社区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这个荣誉称号的背后少不了郑法官的奉献。她不仅定期为我们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座,配合社区开展法律知识比赛,同时多次组织我们社区群众和干部旁听庭审开庭。郑法官的这些努力无形中提高了群众的懂法、守法意识,同时也规范了社区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
业务水平高
郑小红曾主审过我代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房屋内部装修、交房条件和逾期交房等问题,事实复杂,证据繁多,而且在法律适用上广泛涉及《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刚开始我还担心,这么多的法律条文,法官可能会有知识盲区,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担忧是多余的。办案中,郑法官法律条文运用准确,调解有情有理有据,让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
当事人63岁的居民肖女士:
案结情不结
我因为丈夫的遗产,将女儿和丈夫的兄弟姐妹告上了法庭。虽然案件最后依法判决,案件终结。但是小郑并没有因为案子结束就放弃了对我的关注。在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努力帮助我与女儿修复亲情。这段时间我因为糖尿病住院,她还买来牛奶到医院探望我。她当选“全国优秀法官”当之无愧。
江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鲁林:
她的敬业感染了我
我曾经给郑大姐当过4年的书记员,陪着她一起到社区开庭,家访、调解。2008年武汉大雪,郑大姐在为一个案子到银行进行财产保全时,不慎摔伤了腿。她顾不上到医院看病,先到银行办完了保全手续。医生要她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再上班,她第二天又跛着个腿来调解。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拼?她说:我早一天办完案子,当事人早一天解开心结。
新浪网友“潇晨朗朗”:
满满都是爱
人民的好法官,忍不住要为你唱赞歌。
(稿件来源于2014年11月12日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