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上级法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需要,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 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 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 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者优先);
(六)公务员身份;
(七)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蚌山区法院网站下载(http://bsqfy.chinacourt.org/)];
(3)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
(8)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
由蚌山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评审组实施。评审组人员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察、公示
综合初选评价、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办理转任手续
通过考察,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转任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558号
邮编:233090
电话:0552-3713509(双休日值班电话:3713528)
传真:0552-3713507
电子邮箱:bsfy08@163.com
附: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蚌埠市蚌山区委组织部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