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哥猥亵十三岁幼女 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6-02-16 16:21: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王欢欢
24岁的男子小黄系北京市通州区某网上超市的快递员,其通过送快递认识了经常网上购物的13岁女孩悠悠,并与女孩微信聊天。再次到悠悠家送快递时,赵某对悠悠进行猥亵。后因女孩母亲报警案发。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小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某日13时许,被告人小黄到通州区某小区悠悠家送快递时,对悠悠进行猥亵。被告人小黄后向其单位领导投案,并在现场等待民警被查获(民事部分已赔偿)。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小黄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称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导致这种行为的发生,深感惭愧和自责,请求法院考虑其初次犯罪,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无视国法,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其犯罪后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某日13时许,被告人小黄到通州区某小区悠悠家送快递时,对悠悠进行猥亵。被告人小黄后向其单位领导投案,并在现场等待民警被查获(民事部分已赔偿)。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小黄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称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导致这种行为的发生,深感惭愧和自责,请求法院考虑其初次犯罪,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无视国法,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其犯罪后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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