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去年两名北京红通嫌疑人被捕
2016-01-27 15:59:01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杨琳 左小榕
 
北京市检察院:去年两名北京红通嫌疑人被捕

      敬大力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披露本市抓捕“红通”人员“成绩单”

      两名北京红通嫌疑人被捕

      昨天上午,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敬大力向大会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谈及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的近况,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在抓捕“红通令”的国际追逃战役中取得的成果。去年,两名“红通”人员归案,目前两名嫌疑人均已被批捕。

      敬大力介绍,2015年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368件40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28人,占32%,包括3名省部级干部。2014、2015年连续两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99%以上的较高水平。

      大案是指贪污、受贿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犯罪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所谓要案,是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敬大力在报告中称,2015年,反贪部门立案侦查的大案占97.4%,要案占37.7%,大要案比例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值。

      2015年4月,国家启动“天网”行动,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行动,并正式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百名红通”人员中涉及北京地区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共有6人。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检察机关已在境外成功抓捕孙新和裴健强两名“红通”人员。北京市检察院通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追捕、劝返包括孙新、裴健强在内的11名外逃人员归案。

      2015年6月6日,“红通令”逃犯孙新被从柬埔寨带回国内,孙新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其挪用1900余万公款进行营利活动。2008年10月,孙新潜逃出境至东南亚地区。2015年5月24日,北京市追逃办与市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人员,赴柬埔寨实施抓捕。经过10天的不懈努力,最终于6月2日晚21时,成功将孙新抓获。

      2016年1月1日,外逃6年的“红通令”10号嫌犯裴健强被抓获归案。裴健强系原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涉嫌贪污罪,2009年11月潜逃出境。北京市追逃办、检察院确定裴健强藏身在几内亚首都,经营一家洗浴中心,有涉黑背景。2015年12月25日裴健强被抓获,办案人员在没有航班直飞国内的情况下,辗转他国将其押解回国。

 

      解读

      起诉多起社会关注案件

      报告原文

      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55人,办理了“工体撞人案”、“大屯飙车案”、“国学教师虐童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围绕加快经济转型、疏解非首都功能,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危害经济秩序犯罪2413人,仅“华融普银案”涉案金额就达55亿元,涉及投资人3000多人。

      解读

      2014年12月26日,金复生驾驶车辆在工体地区故意撞击行人,致3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2015年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金复生批准逮捕。2015年12月,金复生被法院判处死刑。

      2014年3月至5月,被告人张淑潭在对9岁女童张某某进行封闭式国学教育期间,采用多种手段对女童进行殴打和虐待,张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2014年7月,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正式逮捕张淑潭。

      2012年2月至2014年5月,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华融银安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在市场上非法募集资金,涉及全国约3223名投资人,涉案资金55亿余元。华融普银前法人代表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4年7月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同意批捕。

      清理久押不决及超期羁押

      报告原文

      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行动,逐人逐案建立台账,清理超期羁押119件201人。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跟踪复查,就373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其中261人被取保候审,减少了不必要的审前羁押。

      解读

      北京市检察院近年来依法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三年以上尚未审结的案件。督促办案机关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法律赋予办案机关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被称为审前羁押。

      北京市检察院一直研究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之下,降低审前羁押率,贯彻无罪推定理念。近年来,审查逮捕环节的羁押率呈逐步下降趋势。

      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报告原文

      深化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首批试点院,市检察院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将监督范围扩大到不起诉、撤案等11种情形。有40件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其中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38件,占95%。

      解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人民监督员列为检察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按照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从检察机关选任改为北京市司法局向社会选任,主要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监督的内容包括不起诉、撤案、当事人不服逮捕等11种情形。为保证监督效力,对于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与人民监督员意见不一致的,还设置了专门的复议程序。2015年底选任了新一届120名人民监督员。

      推进公益诉讼

      报告原文

      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解读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2015年7月,北京等省市被确定为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两年。试点方案确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履行督促程序,经诉前程序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市检四分院整合内部机构

      报告原文

      市检四分院作为全国首批成立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9大机构,实现专业化、扁平化管理,机构精简25%,一线办案力量达到85%。

      解读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于2014年底成立,主要负责北京市内的跨区域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四分院成立后,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整合,诸如将职能相近的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处合并为职务犯罪侦查局,将控告申诉局和刑罚执行监督局等部门合并为诉讼监督处,将办公室、政治处、服务中心等部门合并为综合办公室。经过一番整合,办案效率显著加强。

      刑事速裁提高办案效率

      报告原文

      深化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在基层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基层院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占同期受理案件的14%,有效缩短了审前羁押时间、提升了整体办案效率。

      解读

      2014年8月,速裁程序被确定适用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十一类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案件,在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等条件的基础上,从简从快审查和审判。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的比例逐步提升,目前超过16%,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缩短了审查周期,通常在8日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完善司法责任制

      报告原文

      坚持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和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解读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人员应该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司法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检察机关办案实行三级审批,都需要由检察长或其授权的副检察长审查决定,检察官无独立办案决定权。实践中内部办案组织、办案人员权责不清,导致司法责任制难以落实。市院已起草完成规定,让各层级检察官的权力范围清晰,使一线检察官真正成为有职有权、相对独立的办案主体。

      研发“检立方”大数据平台

      报告原文

      研发“检立方”大数据辅助决策平台,实现所有案件一律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公开透明,所有问题都摆在明面上。

      解读

      “检立方”采集全市三级院50万件案件信息, 9800万项业务数据,并同步追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时产生的数据,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定制分析全市692项业务点、139项业务指标,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从数量到质量的全面整合。

      同时,它整合完善了监督制约作用,实现了执法行为全员全流程监督和执法质量实时动态监控。

      数说

      12913:全年共批准逮捕12913人

      21878:全年共提起公诉21878人

      99.97%: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到了99.97%

      1654:对虽有犯罪行为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1654人不批准逮捕

      1173:对犯罪情节轻微,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117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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