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目标 实现新愿景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侧记
2016-01-25 08:53: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1月23日,隆冬时节,而正在举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的亚洲大酒店会议厅内气氛热烈、暖意融融。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周强院长等领导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代表颁奖。
“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铿锵有力的话语在会场上方回荡。
“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已经达到1766万件,民商事案件超过1000万件。”主席台旁,两块液晶屏同步播放着相关数据材料,对周强院长的讲话内容进行着展示。许多参会人士表示,讲话内容可视化,让人易于理解,印象深刻。
【回顾·盘点】
凝聚改革共识
1月24日,在分组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时,各高院院长纷纷根据实际情况对法院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周强院长指出,2015年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新成绩的一年,是审判执行工作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是司法改革攻坚克难的一年,也是深化司法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法院系统加大改革力度,工作亮点频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2015年的奋斗铸就了完美收官,在这一年中,福建省新收案件达到77万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占到60%,尤其是改革跨域连锁立案登记,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案。由于福建的特殊地理位置,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非常严峻,但也迎来巨大的历史机遇。
“天津二中院有86.18%的二审案件由合议庭自主决定并当庭即时宣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奎彦介绍,对于司法改革应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天津二中院去年从三月份开始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理模式,“两段式”是把从案件立案到判决划分为两个阶段,庭审前准备工作与案件审理由审判辅助人员和法官分别完成。“不间断”是指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不间断进行。各环节无缝衔接、连贯进行,让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无缝可钻”。真正实现了庭审实质化,彻底解决外部干扰和权力寻租问题,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保障审判权公正独立高效运行。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介绍,自成都法院启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当庭宣判率有所上升,上诉率有所下降。成都中院对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的重点环节、操作步骤、推进方法等方面已基本形成一整套可操作性办法,并探索出符合司法规律且有一定特色的多项创新做法。
【展望·探索】
贯彻创新理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
“这次会议收获很大,要学习先进法院,全力落实保障司法公信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秉惠称,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未来的法院工作可能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法院挑战更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说,以四川为例,更多承接了大型企业去产能、去库存的压力。在这样的特定时期,发挥好法院的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批示要求就尤为重要。
“一个企业去产能,涉及几万人的职工队伍,对司法能力也是一个考验。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风险放在重要的位置。”王海萍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表示,这次会议全面体现了中央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围绕着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上海法院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之一,司法责任制有序推进,人员分类基本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在这一年进行的跨区划行政法院改革,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取得了进展。在新的一年,要在改革领域继续探索,抓好“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推行审执分离改革等。
【引领·影响】
形成法治生态
“听了周强院长的讲话,我们对法院工作更有信心,更有底气,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获得“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并在院长会上接受颁奖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醒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司法服务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队伍建设,精心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对于正在进行电影剧本《邹碧华》创作的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而言,法院的改革和创新力度之大燃起了他文艺创作的热情。“这次会议让人看得见创新的角度,感觉得到改革的成果,凸显出法院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支柱作用。”王兴东十分感慨,“到上海法院去感受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时,看到那里的信息化平台,感觉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在世界前列,这让我们对中国法治的未来产生了美好的憧憬。”
“希望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子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邱波说,对于业务一线法官而言,在会议上感受更多的是鼓舞和激励。“新常态下对法官有更多的新要求,未来还是要坚持优势,补足短板,做好审判工作。”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周强院长等领导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代表颁奖。
“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铿锵有力的话语在会场上方回荡。
“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已经达到1766万件,民商事案件超过1000万件。”主席台旁,两块液晶屏同步播放着相关数据材料,对周强院长的讲话内容进行着展示。许多参会人士表示,讲话内容可视化,让人易于理解,印象深刻。
【回顾·盘点】
凝聚改革共识
1月24日,在分组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时,各高院院长纷纷根据实际情况对法院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周强院长指出,2015年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新成绩的一年,是审判执行工作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是司法改革攻坚克难的一年,也是深化司法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法院系统加大改革力度,工作亮点频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2015年的奋斗铸就了完美收官,在这一年中,福建省新收案件达到77万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占到60%,尤其是改革跨域连锁立案登记,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案。由于福建的特殊地理位置,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非常严峻,但也迎来巨大的历史机遇。
“天津二中院有86.18%的二审案件由合议庭自主决定并当庭即时宣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奎彦介绍,对于司法改革应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天津二中院去年从三月份开始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理模式,“两段式”是把从案件立案到判决划分为两个阶段,庭审前准备工作与案件审理由审判辅助人员和法官分别完成。“不间断”是指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不间断进行。各环节无缝衔接、连贯进行,让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无缝可钻”。真正实现了庭审实质化,彻底解决外部干扰和权力寻租问题,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保障审判权公正独立高效运行。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介绍,自成都法院启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当庭宣判率有所上升,上诉率有所下降。成都中院对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的重点环节、操作步骤、推进方法等方面已基本形成一整套可操作性办法,并探索出符合司法规律且有一定特色的多项创新做法。
【展望·探索】
贯彻创新理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
“这次会议收获很大,要学习先进法院,全力落实保障司法公信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秉惠称,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未来的法院工作可能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法院挑战更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说,以四川为例,更多承接了大型企业去产能、去库存的压力。在这样的特定时期,发挥好法院的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批示要求就尤为重要。
“一个企业去产能,涉及几万人的职工队伍,对司法能力也是一个考验。要在未来的工作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风险放在重要的位置。”王海萍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表示,这次会议全面体现了中央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围绕着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上海法院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之一,司法责任制有序推进,人员分类基本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在这一年进行的跨区划行政法院改革,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取得了进展。在新的一年,要在改革领域继续探索,抓好“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以审判为中心,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推行审执分离改革等。
【引领·影响】
形成法治生态
“听了周强院长的讲话,我们对法院工作更有信心,更有底气,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获得“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并在院长会上接受颁奖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醒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司法服务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队伍建设,精心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对于正在进行电影剧本《邹碧华》创作的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而言,法院的改革和创新力度之大燃起了他文艺创作的热情。“这次会议让人看得见创新的角度,感觉得到改革的成果,凸显出法院在建设法治国家中的支柱作用。”王兴东十分感慨,“到上海法院去感受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时,看到那里的信息化平台,感觉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在世界前列,这让我们对中国法治的未来产生了美好的憧憬。”
“希望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子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全国模范法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邱波说,对于业务一线法官而言,在会议上感受更多的是鼓舞和激励。“新常态下对法官有更多的新要求,未来还是要坚持优势,补足短板,做好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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