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国土局怠于履职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6-01-21 16:58:3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徐海涛
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安徽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因怠于依法履行职责,19日被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例针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的资源保护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在办理周孝东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中,发现周孝东等人将15.9亩农用地非法转让给蚌埠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其中15.7亩为一类耕地。华菱汽贸公司未经批准在涉案农用地上违法建造厂房、办公楼,并对部分地面用水泥进行固化处理,从事汽车销售经营活动。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后,虽曾于2014年3月10日作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15年10月9日,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后,蚌埠市国土局下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将案件相关情况函复检察机关,但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仍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12月28日,蚌埠市国土局向华菱汽贸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华菱汽贸公司拆除部分违法建筑及水泥地坪。
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认为,鉴于蚌埠市国土局迟延履职违法,且其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行完毕,涉案农用地未完全恢复原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依据相关规定,向蚌埠市淮上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安徽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之一。
据介绍,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在办理周孝东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中,发现周孝东等人将15.9亩农用地非法转让给蚌埠市华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使用,其中15.7亩为一类耕地。华菱汽贸公司未经批准在涉案农用地上违法建造厂房、办公楼,并对部分地面用水泥进行固化处理,从事汽车销售经营活动。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后,虽曾于2014年3月10日作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15年10月9日,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后,蚌埠市国土局下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将案件相关情况函复检察机关,但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仍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12月28日,蚌埠市国土局向华菱汽贸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华菱汽贸公司拆除部分违法建筑及水泥地坪。
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认为,鉴于蚌埠市国土局迟延履职违法,且其法定职责未依法履行完毕,涉案农用地未完全恢复原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依据相关规定,向蚌埠市淮上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安徽为全国13个试点地区之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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