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醉驾车翻致瘫痪 法官开庭到床前
2016-01-14 14:47: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纪承 伟文
  • 庭审现场。
  • 宣判后,法官向被告人林某解答法律问题。
  • 书记员让被告人林某核对笔录,并让他签字确认。
  • 林某家人给法官倒茶,对法官上门开庭表示感谢。
  日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法官徐建钦来到被告人林某家中,在被告人病床前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林某躺在床上,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则坐在床前对被告人林某进行审判。

  林某于2015年11月5日在一海鲜楼与朋友聚会,席间,林某喝了一些啤酒。散会后,朋友劝林某喝酒就不要开车,林某谎称已经有代驾司机,让朋友放心。聚会结束后,林某还是自己开着车回家。途中,林某酒劲上来,开始迷糊起来。23时10分许,林某车辆冲出道路碰撞道路外侧和电线杆后坠入道路东侧的田里。而林某被摔出了车外。致L2椎体爆裂型骨折,L1/2脱位伴不全瘫,四条肋骨骨折,两肺创伤性湿肺伴两侧胸腔少量积液。林某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坐起,更别说下地走路。

  林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经鉴定,林某当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mg/100ml。

  林某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法官考虑到林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到林某家中开庭。法官经审理认为林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场判决,判处林某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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