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庆云法院受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院请求确认环保部门有关行政行为违法
2015-12-26 09:20: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郑春笋
  12月24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对因当地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而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决定予以立案,确定案由为“环保行政公益诉讼”,并向庆云县检察院依法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10月,庆云县检察院在审查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庆云县党委政府责成环保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县环保部门虽多次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遂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但环保部门仍未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对此,庆云县检察院作为山东省确定的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在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后,依法就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庆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县环保部门有关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被告县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鉴于该案属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庆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审慎认真地进行了必要的立案审查,决定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