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启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执结率要求达到90%以上
执结率要求达到90%以上
2015-12-20 15:06: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袁有玮
12月17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满志方向社会通报2015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以及正在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措施。
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半月。青海高院就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借鉴以往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本院涉民生执行案件排查梳理,制订相应执行工作方案,涉民生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上级法院要通过加强督导、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
全省法院要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作用,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督导、指挥和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
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半月。青海高院就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成立工作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借鉴以往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本院涉民生执行案件排查梳理,制订相应执行工作方案,涉民生执行案件执结率要达到90%以上。上级法院要通过加强督导、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
全省法院要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作用,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督导、指挥和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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