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对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
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电视电话会议批示要求
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15-12-11 07:36: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梁凤云
  12月10日上午,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会议批示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对照委员代表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关怀,是对广大行政审判人员的极大鼓舞和巨大支持,必将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的行政审判人员,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系统研究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必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本次审议为契机,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要认真梳理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建议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强化问题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意见建议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以监督促公正、树公信。要牢牢把握历史机遇,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实现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要积极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人员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行政审判庭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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