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创作:求新、求正、求情怀
2015-12-09 13:37: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郭京霞
  对于法制题材微电影和文艺创作的认识我们是有阶段性的,最初我们以为微电影就是栏目剧,我们做的片子只在电视播出,没有借助网络的传播力量,致使宣传力度大打折扣,后来逐渐接触微电影的创作之后,有几点体会:

  一、要求新、求正、求情怀。我们要以网络这种创新的宣传形式作为一种契机,要以传递正能量为追求,同时要塑造法院、法官的立体的形象,要把法官的情怀,通过这种微视频、微电影传达出去。

  二、就是通过这么久的拍摄,我们感受到有血有肉的小玲珑一定能传递出大增彩。这就要求在拍摄过程中要重视以小见大。

  三、题材的真实性。我认为真实是最重要的,以法官的真实案例为创作原型的电影会更具有吸引力。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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