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胶囊房要拆 “二房东”咬伤民警获刑
2015-12-04 14:38:15 | 来源:湖北法院 | 作者:张琼 胡呈慧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邓某拘役六个月。
今年2月,洪山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两民警,配合洪山区胶囊房整治行动时,来到武铁佳苑小区执法。执法时,租客曹某持菜刀打开房门,民警万某夺下菜刀并将其制服。闻讯赶来的“二房东”邓某见状,上前对万某拉扯、推搡,并将万某的右手指咬伤。随后邓某被民警满某及其他工作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其间,邓某极力反抗并肘击满某的胸部,致满某左侧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万某、满某所受伤均为轻微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邓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满某40,000元,赔偿被害人万某2,400元,并取得了谅解。考虑到邓某自愿认罪,悔罪,其家属代为全部赔偿二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2月,洪山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两民警,配合洪山区胶囊房整治行动时,来到武铁佳苑小区执法。执法时,租客曹某持菜刀打开房门,民警万某夺下菜刀并将其制服。闻讯赶来的“二房东”邓某见状,上前对万某拉扯、推搡,并将万某的右手指咬伤。随后邓某被民警满某及其他工作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其间,邓某极力反抗并肘击满某的胸部,致满某左侧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万某、满某所受伤均为轻微伤。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邓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满某40,000元,赔偿被害人万某2,400元,并取得了谅解。考虑到邓某自愿认罪,悔罪,其家属代为全部赔偿二被害人的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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