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十佳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开放日活动
- “十佳新闻发言人”在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左一)的带领下重温法官誓词
- 荣获“十佳新闻发言人”称号的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洛云
- 荣获“十佳新闻发言人”称号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惠奕
- 荣获“十佳新闻发言人”称号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郑天依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由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选出的“十佳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据悉,全国法院已经有3496位新闻发言人,为全面展现法官职业化建设成果和法官职业的风采,在全社会全力营造“人人为法治代言”的风尚和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11月11日至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主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深圳广电集团协办的“我为法治代言——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顺利举办。全国法院选送的72名新闻发言人经过预赛、复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的比赛,最终决出“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其中,有52人获得优秀奖,10人获得优胜奖,10人获得“十佳新闻发言人”荣誉称号。
此次的“十佳新闻发言人”分别为广东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肖晟程、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李姜、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郑天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刘白露、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辉和王惠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李洛云、天津海事法院郭建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范君。
在今天的开放日活动中,最高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还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实施情况和100起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据介绍,为及时传递司法信息,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示法官职业化建设成果以及司法改革的成果,全国法院从2006年开始实行新闻发布制度,最高法院于2009年开始实行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同时积极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1月开始全面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国四级法院已全面实施新闻发布例会制度。
据统计,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268场(次),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5场(次),高级人民法院共召开337场(次),中、基层人民法院共召开4906场(次),起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及时传递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回应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关切以及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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