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菜店傍名牌 山寨“周黑鸭”赔偿损失近2万元
2015-12-03 15:17:27 | 来源:吴江法院 | 作者:徐娟 陈雅芳
  “周黑鸭”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在市场上有着较高的美誉度与知名度,这也使其频频成为侵权的对象。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吴江松陵某食品店侵犯商标权的案件,经调解,店主立即停止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近2万元。

  安徽小伙张某到吴江创业,在市区开了一家卤菜店,他知道“周黑鸭”在市场上很热门,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就在小店的店铺招牌、柜台装饰中使用了 与“周黑鸭”相近的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这一行为被“周黑鸭”商标的所有权人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所发现,于是其委托律师取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该店未经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小店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食品店的经营者承认了侵权的事实,并表示已经更换了店铺招牌,不会再使用侵权商标,店内的装潢也会立即整改。鉴于被告开店营业的时间较短,营业额也不高,原告降低了赔偿金额,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周黑鸭”大部分是未经授权的山寨店,也有一些店家用“汉味周黑鸭”、“百年周黑鸭”、“武汉周黑鸭”等类似的商标打擦边球,让消费者上当受骗。为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当认清店家是否正宗,必要时可查看店家有无商标权人的授权。法官也提醒经营者,如果要使用他人的商标,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加盟或者获得授权,“傍名牌”的方式,虽有可能增加一定的销量,但这是侵权行为,既有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也有可能被诉承担侵权责任,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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