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17名司局级干部履责不力被处分
2015-11-23 14:06:11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袁海涛 毛翔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价部主任薛迎喜,在下属出国前口头告知其行程有变化时,既没有提醒下属履行审批手续,也没有向外事部门或主管局领导报告,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考察团发生擅自变更出访路线的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薛迎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副所长曲善庆,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珠江所组织公款旅游行为,负有领导责任,曲善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李宗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核安全中心发生公款旅游的严重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李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国家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坚持“一案双查”,严厉问责。对发生的违纪问题,既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又对相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主管领导给予党纪处分。2014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共批准责任追究案件13起,给予17名司局级干部党纪处分。其中,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责任追究的11人,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责任追究的2人,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责任追究的2人,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1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1人。

  为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今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同时要求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措施、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建议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此外,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着力发挥好巡视的“利剑”震慑作用,今年5月对国家宗教局两个党支部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在落实“两个责任”、党员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完成问题线索移交,并对有关党员干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信访举报件比较集中、案件多发部门的机关纪委书记进行专项约谈,督促和推动机关纪委切实承担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底,他们将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情况进行抽查,着力检查“两个责任”是否真正落到实处、在基层落地生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并重点约谈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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