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辖区两级法院保险
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2015-11-12 15:37:10 | 来源:重庆法院 | 作者:谢春艳
  11月10日上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唐文通报了辖区两级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民二庭庭长张泽端通报了保险纠纷案件3起典型案例。该院民二庭、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办公室副主任张琼主持。

  新闻发布会上,唐文通报了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就保险纠纷案件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表示,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的经济补偿制度,在稳定人民生活、为社会保驾护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形式不断增多,保险纠纷成为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

  2011年以来,重庆四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审理的保险纠纷案件大幅增长,尤其是近三年呈现出跳跃式增长的趋势。2011年至今,该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审结保险纠纷案件686件,其中基层法院636件,中级法院50件。从案件数量上看,2011年审结98件,2012年审结61件,2013年审结145件,同比增长137.71%;2014年审结154件,同比增长6.21%;2015年1-10月已审结228件,同比上升48.06%。从案件质量上看,辖区基层法院保险纠纷案件质量普遍较高,近年来辖区五个基层法院保险纠纷案件的总体上诉率是7.86%,改判5件,改判率为0.78%。

  唐文强调,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重庆四中院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审判过程中发现保险纠纷案件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应予重视:一是保险人未尽到充分提示说明义务,二是将汇缴类投保与团体险混同,三是误用免责条款和不利解释规则,四是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理解不明确,五是保险代理人违规揽保。为妥善处理该类矛盾纠纷,法院应当加强保险纠纷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建设,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活力,及时有效化解保险纠纷,依法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重庆四中院民二庭庭长张泽端通报了保险纠纷案件3起典型案例,并就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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