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机关党委印发《通知》要求
构建有效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2015-11-09 07:31: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王珊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深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紧密结合院机关实际,提出了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重点工作和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和落实《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机关党委负有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支持等责任,协助院党组研究制定院机关党风廉政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和支持院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
机关纪委负有维护协助、监督检查、执纪查处、考核问责、领导督促等责任,在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协助机关党委落实院机关教育、执纪查处、考核问责、监督检查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在院机关的落实。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维护、监督检查、教育推进、执纪查处、管理报告等责任,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及机关党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把落实“两个责任”融入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
《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各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有力的工作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履责述职报告工作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责任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必须刚性,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和落实《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保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机关党委负有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支持等责任,协助院党组研究制定院机关党风廉政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和支持院机关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开展。
机关纪委负有维护协助、监督检查、执纪查处、考核问责、领导督促等责任,在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协助机关党委落实院机关教育、执纪查处、考核问责、监督检查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在院机关的落实。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维护、监督检查、教育推进、执纪查处、管理报告等责任,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及机关党委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把落实“两个责任”融入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
《通知》要求,坚持高标准,构建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各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有力的工作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履责述职报告工作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责任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必须刚性,坚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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