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省法院5087名现任法官参加入额考试
2015-11-03 14:47: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 作者:段钧
11月1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湖北省法官入额考试在分设全省各市州的14个考区同时展开,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5087名现任法官参加了考试。这是湖北继完成首批12个试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后,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
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度,是促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通过明确标准,严格程序,择优确定计入员额法官,以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出现“论资排辈”和“迁就照顾”现象,真正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够独立承办案件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
根据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规定,确定首次计入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前,经过公布方案、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了参加首次入额法官的遴选人员。此次考试内容主要为三个方面,其中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业务能力70分。试卷实行分级命题,省院和各市州院用一套题,考试内容在法学理论及法律适用方面有所加重;基层院用一套题,考试内容侧重司法实务。考试后,还将采取民主测评和业绩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按照1: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计入员额法官人选,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并按规定程序确定入额法官。
实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员额制度,是促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通过明确标准,严格程序,择优确定计入员额法官,以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出现“论资排辈”和“迁就照顾”现象,真正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够独立承办案件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
根据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规定,确定首次计入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前,经过公布方案、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了参加首次入额法官的遴选人员。此次考试内容主要为三个方面,其中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业务能力70分。试卷实行分级命题,省院和各市州院用一套题,考试内容在法学理论及法律适用方面有所加重;基层院用一套题,考试内容侧重司法实务。考试后,还将采取民主测评和业绩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按照1: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计入员额法官人选,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查,并按规定程序确定入额法官。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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