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试验田” 做好“先行者”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司法改革探秘
2015-10-26 07:41: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阳
图为第一巡回法庭组成五人合议庭首次在广东东莞开庭审理案件的场景。资料照片
法官高晓力离开她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室已经9个月了。她新的办公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是由一座八十年代老旧办公楼改造而成的。挂在门口的牌子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此轮司法改革中一个格外引人关注的改革举措。司法改革的“先行者”“排头兵”“试验田”……自今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巡回法庭就被社会各界寄予了厚望。
经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公开遴选等环节,高晓力和她的8名同事成为第一巡回法庭首批主审法官。
“改变的不仅仅是办公地点,而是内心。”对于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显然她已经适应了。
颠覆传统——
案子怎么判,法官说了算
10月20日,记者在一巡办公室见到高晓力时,她刚刚合议完一个案子,露出略显轻松的表情。“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成员没有异议,各自署名后明天我就可以签发。”
此前,高晓力担任最高法院民四庭代理审判长。“在原来的案件审批制情况下,合议庭合议后要将结果报副庭长。如果意见不一致,还要报庭长、副院长审批。”高晓力说,现在从开庭、起草审理报告、提交合议,再到签署裁判文书,每个环节她都要自己负责。“案子怎么判,完全不用报告庭长。”
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是一巡诸多改革中最有亮点的一个。“我们从一开始就实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了彻底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办自己的案子,更多的时候高晓力还要参加合议,与其他两位主审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除非有庭领导参加合议,一般情况下由案件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参加合议占用了大量时间,但要为自己的裁判文书承担全部责任,法官们还真的不敢怠慢。
不再审批案件了,领导们都干些啥?“我们提倡庭领导带头办案。”庭长刘贵祥率先垂范,目前已承办案件15件,担任审判长6件。而且他只能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和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签发文书。对于未参加审理的案件,庭长只有审判管理和监督权。
据最新统计,截至9月30日,在已审结的307件案子中,除32件由庭长、副庭长直接承办的,7件庭长、副庭长以审判长身份参加合议庭的案子外,其余案件均由承办法官作为审判长自行签发。
合议庭成为真正拥有审判权力的实体后,庭审中心作用自然就发挥出来了。据了解,在一巡,二审案件,除涉及程序性事项的管辖权异议等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提倡当庭宣判;而涉及事实争议的,大多进行“阶段性合议”。
“以前办案子,总觉得有人可以依靠。但现在不行了,我必须对案件质量负责,没有退路。”主审法官宫邦友在享受“放权”带来高效的同时,深感责任和压力的剧增。每个案子他都要做大量的庭前准备,吃透案卷,查找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官助理草拟的裁判文书,每个字他都要“过筛子”,有时一过就是五六遍。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就是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法官审理案件的亲历性和在裁判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权责明晰、权责一致。”庭长刘贵祥告诉记者。
“现在,我觉得自己更像法官了。”从事审判业务16年的宫邦友似乎找到了他理想中的职业状态。
制度“把脉”——
给法官放权让群众放心
于泓是一巡唯一从事行政审判的主审法官。大半年来,她形成了两个固定的习惯。一个是自己主审的案子在合议之前,她要求助理要检索最高法院近三年来同一类型案件的裁判情况并报合议庭,便于合议庭把握类案裁判尺度。如果最后作出的判决结果与之前同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不一致,她还要向合议庭说明理由。
另一个是裁判文书写好后,她至少要找到合议庭之外30%的主审法官,对裁判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检验,看是否有明显的法律漏洞。
“一个案子,你十个方面都考虑到了,只有一个没想到就会留下隐患。”
于泓的习惯也是一巡全体主审法官的习惯,并被固化为两项制度。前者称为类案检索制度,后者是裁判文书交叉校验制度。
“实践证明,这两个制度都非常管用,有利于保证案件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于泓说。
没有了“把关者”,法官的权力大了,是否会导致新的司法不公?如何确保案件质量?这既是社会舆论的普遍担忧,也是一巡成立伊始就着力解决的问题。
从制度层面,一巡做了一系列探索。
“当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时,承办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宫邦友介绍说,今年3月23日,他首次提请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由他承办的一个案子。“虽然会议最终未就本案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联席会议为合议庭决策提供了多角度的参考意见,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质量。”
而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按规定还要征求最高法院本部相关业务庭室的意见。
另一个被视为有效手段的则是司法公开。“为使自己签发的裁判文书经得起社会检验,法官们都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常常主动就法律适用问题互相征求意见。”宫邦友说。
一巡成立后的第二天就颁布了有针对性的“十个不准”,将廉政监督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建立了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并通过受理应诉通知书、庭审释明等方式作特别提示,防止非办案人员插手。
开放透明的工作机制和法官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给前来参观的外国驻华大使、港澳台来宾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盛赞第一巡回法庭是“展示中国司法文明的新窗口”。
“目前,接访1万多人次,办理300多件案子,没有接到一起投诉。”庭长刘贵祥自豪地说。
开前门堵后门——
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10月20日一早,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时琛涵、吴绪奇分别从家中出发奔向同一个地方。
当日,他们要到设在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志愿服务岗值班。
“7月16日,我们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订协议,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每天安排两名律师值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梁向阳介绍说,这一举措得到了律师们的积极响应。“看,值班表都排到了年底。”
“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通过向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引等方式,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时琛涵律师说。
“最明显的效果是情绪过激的当事人减少了。”梁向阳说,到目前为止,志愿服务岗已经为20多位来访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无偿的法律服务。而在这一过程中,律师也增强了对诉讼活动的理解与认同。
法官和律师虽然在法治舞台上扮演不同角色,但肩负着共同的使命。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就致力于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职业关系。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探索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新机制仅是其中之一。
“庭审中,法官总是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分配给双方代理人的陈述时间也是平等的。”10月21日,一场庭审之后,深圳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记者谈起了她的体会。
尊重体现在细节中。记者注意到法庭审判区为律师设置了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区设立了阅卷室、律师法官会谈室。
“开前门,堵后门。” 庭长刘贵祥打了个形象的比方。他说,开前门,意味着要畅通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渠道。律师在会谈室会见法官时,必须保证法官和辅助人员至少两人以上,而且全程录音录像。这样才能堵住后门——法官和律师的私下勾兑。
开前门还包括从制度层面建立法官与律师定期联席会议、双向业务交流等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堵后门则侧重从制度上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诸多探索让一巡在律师界“很出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颇感“振奋”。他说,第一巡回法庭已将构建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理念付诸实践了。这不是作秀,也不是纸上谈兵,是在踏踏实实地搞改革,获得了国内律师界的一致点赞。
解放法官——
人员分类扁平化管理
离开最高法院本部,于泓有了一个新的称谓——主审法官。她和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共同组成了一个审判团队。在一巡,这样的团队有11个。
法院系统长期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与司法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人员分工不明确有很大关系。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视为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张丽敏是来自江西高院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现在的身份是一巡法官助理,主要从事核实证据、查证事实、庭前阅卷、草拟裁判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
第一次从事辅助工作的张丽敏很享受助理角色给她带来的成长的喜悦。“助理需要把自己对案件思考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就必须更细致地梳理案件,这非常有助于法官基本功的培养。”
法官助理的工作将主审法官从大量琐碎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业务中。“表面上看法官数量是减少了,但并没有影响办案效率的提高。”于泓说,“我不是一个人在办案,而是团队作战。”
截至9月30日,高晓力已结案33件,创她独立审判14年来同期历史记录。在巡回法庭累计接访1万人次的情况下,全体法官人均结案数高居全院第一名。
为保证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办案,一巡实行扁平化管理。所有党务、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均由一个6人组成的综合办公室承担。
曾两次到访一巡的全国政协委员陈志列评价说,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都向社会昭示了中央关于设立巡回法庭改革的举措是成功的,方向是十分正确的。
效率的提高离不开团队内部的协调配合。于泓的体会是法官和助理之间要互相补台,宫邦友的方法是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而处女座的高晓力则追求完美,为达到理想标准,她舍得在助理起草的文书上多花时间。
“说到底,法官是要靠判决立命的。时间和功夫都是必须的。”高晓力面前的茶几上放着几样刚送来的食品:八宝粥、蛋糕派和咖啡。“这是庭领导为大家晚上加班准备的,每人都有份。”
此刻已是晚上9点,深圳的暑气还未散去。法庭对面是当地著名的荔枝公园。在凤凰传奇的歌声里,一群人热情地跳着广场舞。
巡回法庭办公楼的灯依然亮着。今晚,这里有近30人。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此轮司法改革中一个格外引人关注的改革举措。司法改革的“先行者”“排头兵”“试验田”……自今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巡回法庭就被社会各界寄予了厚望。
经过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公开遴选等环节,高晓力和她的8名同事成为第一巡回法庭首批主审法官。
“改变的不仅仅是办公地点,而是内心。”对于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显然她已经适应了。
颠覆传统——
案子怎么判,法官说了算
10月20日,记者在一巡办公室见到高晓力时,她刚刚合议完一个案子,露出略显轻松的表情。“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成员没有异议,各自署名后明天我就可以签发。”
此前,高晓力担任最高法院民四庭代理审判长。“在原来的案件审批制情况下,合议庭合议后要将结果报副庭长。如果意见不一致,还要报庭长、副院长审批。”高晓力说,现在从开庭、起草审理报告、提交合议,再到签署裁判文书,每个环节她都要自己负责。“案子怎么判,完全不用报告庭长。”
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是一巡诸多改革中最有亮点的一个。“我们从一开始就实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到了彻底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办自己的案子,更多的时候高晓力还要参加合议,与其他两位主审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除非有庭领导参加合议,一般情况下由案件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自行签发裁判文书,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参加合议占用了大量时间,但要为自己的裁判文书承担全部责任,法官们还真的不敢怠慢。
不再审批案件了,领导们都干些啥?“我们提倡庭领导带头办案。”庭长刘贵祥率先垂范,目前已承办案件15件,担任审判长6件。而且他只能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和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签发文书。对于未参加审理的案件,庭长只有审判管理和监督权。
据最新统计,截至9月30日,在已审结的307件案子中,除32件由庭长、副庭长直接承办的,7件庭长、副庭长以审判长身份参加合议庭的案子外,其余案件均由承办法官作为审判长自行签发。
合议庭成为真正拥有审判权力的实体后,庭审中心作用自然就发挥出来了。据了解,在一巡,二审案件,除涉及程序性事项的管辖权异议等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提倡当庭宣判;而涉及事实争议的,大多进行“阶段性合议”。
“以前办案子,总觉得有人可以依靠。但现在不行了,我必须对案件质量负责,没有退路。”主审法官宫邦友在享受“放权”带来高效的同时,深感责任和压力的剧增。每个案子他都要做大量的庭前准备,吃透案卷,查找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官助理草拟的裁判文书,每个字他都要“过筛子”,有时一过就是五六遍。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就是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法官审理案件的亲历性和在裁判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权责明晰、权责一致。”庭长刘贵祥告诉记者。
“现在,我觉得自己更像法官了。”从事审判业务16年的宫邦友似乎找到了他理想中的职业状态。
制度“把脉”——
给法官放权让群众放心
于泓是一巡唯一从事行政审判的主审法官。大半年来,她形成了两个固定的习惯。一个是自己主审的案子在合议之前,她要求助理要检索最高法院近三年来同一类型案件的裁判情况并报合议庭,便于合议庭把握类案裁判尺度。如果最后作出的判决结果与之前同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不一致,她还要向合议庭说明理由。
另一个是裁判文书写好后,她至少要找到合议庭之外30%的主审法官,对裁判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检验,看是否有明显的法律漏洞。
“一个案子,你十个方面都考虑到了,只有一个没想到就会留下隐患。”
于泓的习惯也是一巡全体主审法官的习惯,并被固化为两项制度。前者称为类案检索制度,后者是裁判文书交叉校验制度。
“实践证明,这两个制度都非常管用,有利于保证案件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于泓说。
没有了“把关者”,法官的权力大了,是否会导致新的司法不公?如何确保案件质量?这既是社会舆论的普遍担忧,也是一巡成立伊始就着力解决的问题。
从制度层面,一巡做了一系列探索。
“当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时,承办法官可以提请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宫邦友介绍说,今年3月23日,他首次提请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由他承办的一个案子。“虽然会议最终未就本案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联席会议为合议庭决策提供了多角度的参考意见,有效地提升了案件质量。”
而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按规定还要征求最高法院本部相关业务庭室的意见。
另一个被视为有效手段的则是司法公开。“为使自己签发的裁判文书经得起社会检验,法官们都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常常主动就法律适用问题互相征求意见。”宫邦友说。
一巡成立后的第二天就颁布了有针对性的“十个不准”,将廉政监督融入案件审理的每一个关键环节。建立了案件涉廉事项记录制度,并通过受理应诉通知书、庭审释明等方式作特别提示,防止非办案人员插手。
开放透明的工作机制和法官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给前来参观的外国驻华大使、港澳台来宾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盛赞第一巡回法庭是“展示中国司法文明的新窗口”。
“目前,接访1万多人次,办理300多件案子,没有接到一起投诉。”庭长刘贵祥自豪地说。
开前门堵后门——
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10月20日一早,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时琛涵、吴绪奇分别从家中出发奔向同一个地方。
当日,他们要到设在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志愿服务岗值班。
“7月16日,我们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订协议,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每天安排两名律师值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梁向阳介绍说,这一举措得到了律师们的积极响应。“看,值班表都排到了年底。”
“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通过向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引等方式,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时琛涵律师说。
“最明显的效果是情绪过激的当事人减少了。”梁向阳说,到目前为止,志愿服务岗已经为20多位来访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无偿的法律服务。而在这一过程中,律师也增强了对诉讼活动的理解与认同。
法官和律师虽然在法治舞台上扮演不同角色,但肩负着共同的使命。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就致力于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职业关系。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探索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新机制仅是其中之一。
“庭审中,法官总是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分配给双方代理人的陈述时间也是平等的。”10月21日,一场庭审之后,深圳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记者谈起了她的体会。
尊重体现在细节中。记者注意到法庭审判区为律师设置了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区设立了阅卷室、律师法官会谈室。
“开前门,堵后门。” 庭长刘贵祥打了个形象的比方。他说,开前门,意味着要畅通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渠道。律师在会谈室会见法官时,必须保证法官和辅助人员至少两人以上,而且全程录音录像。这样才能堵住后门——法官和律师的私下勾兑。
开前门还包括从制度层面建立法官与律师定期联席会议、双向业务交流等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堵后门则侧重从制度上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诸多探索让一巡在律师界“很出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颇感“振奋”。他说,第一巡回法庭已将构建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理念付诸实践了。这不是作秀,也不是纸上谈兵,是在踏踏实实地搞改革,获得了国内律师界的一致点赞。
解放法官——
人员分类扁平化管理
离开最高法院本部,于泓有了一个新的称谓——主审法官。她和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共同组成了一个审判团队。在一巡,这样的团队有11个。
法院系统长期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与司法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人员分工不明确有很大关系。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视为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张丽敏是来自江西高院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现在的身份是一巡法官助理,主要从事核实证据、查证事实、庭前阅卷、草拟裁判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
第一次从事辅助工作的张丽敏很享受助理角色给她带来的成长的喜悦。“助理需要把自己对案件思考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就必须更细致地梳理案件,这非常有助于法官基本功的培养。”
法官助理的工作将主审法官从大量琐碎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业务中。“表面上看法官数量是减少了,但并没有影响办案效率的提高。”于泓说,“我不是一个人在办案,而是团队作战。”
截至9月30日,高晓力已结案33件,创她独立审判14年来同期历史记录。在巡回法庭累计接访1万人次的情况下,全体法官人均结案数高居全院第一名。
为保证审判人员集中精力办案,一巡实行扁平化管理。所有党务、行政、人事、后勤等工作均由一个6人组成的综合办公室承担。
曾两次到访一巡的全国政协委员陈志列评价说,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都向社会昭示了中央关于设立巡回法庭改革的举措是成功的,方向是十分正确的。
效率的提高离不开团队内部的协调配合。于泓的体会是法官和助理之间要互相补台,宫邦友的方法是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而处女座的高晓力则追求完美,为达到理想标准,她舍得在助理起草的文书上多花时间。
“说到底,法官是要靠判决立命的。时间和功夫都是必须的。”高晓力面前的茶几上放着几样刚送来的食品:八宝粥、蛋糕派和咖啡。“这是庭领导为大家晚上加班准备的,每人都有份。”
此刻已是晚上9点,深圳的暑气还未散去。法庭对面是当地著名的荔枝公园。在凤凰传奇的歌声里,一群人热情地跳着广场舞。
巡回法庭办公楼的灯依然亮着。今晚,这里有近30人。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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