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积极履行好各项综治和平安建设职责
2015-10-23 08:46:00 | 来源:陕西高院 | 作者:张崇涛
10月20日至21日,陕西省综治委副主任、省法院院长阎庆文率领督导组到汉中市西乡县和安康市汉滨区督导检查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阎庆文一行先后深入西乡县交警大队、杨河镇高土坝社区、汉滨区老城办鼓楼社区、东关小学、汉滨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实地考察了交通肇事纠纷调处、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校园创建、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综治工作信息化等情况,听取了市、县(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阎庆文指出,全省各级综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综治和平安建设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期盼需求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阎庆文强调,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标准,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正确认识存在问题,认真查找主客观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实现显著提升。
阎庆文要求,要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全面推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调处,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方法,实现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的有机衔接,不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建设。
阎庆文强调,要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构建“六张网络”,建立“五项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基层基础。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好各项综治和平安建设职责;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按照“解决当量、化解存量”的目标要求,加快办案进度,保证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阎庆文一行先后深入西乡县交警大队、杨河镇高土坝社区、汉滨区老城办鼓楼社区、东关小学、汉滨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实地考察了交通肇事纠纷调处、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校园创建、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综治工作信息化等情况,听取了市、县(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阎庆文指出,全省各级综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综治和平安建设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期盼需求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阎庆文强调,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标准,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正确认识存在问题,认真查找主客观原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实现显著提升。
阎庆文要求,要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全面推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调处,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新方法,实现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的有机衔接,不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建设。
阎庆文强调,要强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构建“六张网络”,建立“五项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基层基础。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好各项综治和平安建设职责;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按照“解决当量、化解存量”的目标要求,加快办案进度,保证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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